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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璧縣代課教師月薪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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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示:代課教師的工資有多少?代課教師待遇怎麼樣?一起了解一下。

靈璧縣代課教師月薪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近日報道,靈璧縣部分代課教師反映,政府支付給他們的月工資,只有150元、300元不等,如此之低,不僅讓代課教師的生活苦不堪言,也遠遠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與法有悖。

據瞭解,靈璧縣現有代課教師180人左右,2001年之前,他們是鄉鎮聘用的,此後,由縣裡聘用,並和縣人才交流中心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工資按當年鄉鎮聘用的標準執行,每月150元、200元或300元。這一標準執行至今,十幾年了,一直未調整,遠低於該縣86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可是2012年以後,該縣人才交流中心就不再和代課教師簽訂勞動合同了,但政府也沒辭退他們,他們一直任教至今。

代課教師反映,他們和在編教師乾的活一樣多,可工資比在編教師低很多。工資低,導致他們的生活很困難。該縣婁莊鎮一位余姓老師說,她兩個孩子都在上大學,花費大,可她每月工資只有300元,不夠用,目前,她家在銀行貸款達六七萬元。 “我今年都50多歲了,後半生怎麼過啊? ”

自1997年開始任教的婁莊鎮一王姓代課老師每月工資只有150元。當記者問其工資這麼低,為何不辭職?她抽泣著回答,因為自己孩子小,不能外出打工,在家教書能照顧孩子。除此,更重要原因就是,她對教師這一職業熱愛,捨不得放棄。

靈璧縣政府不僅支付的工資很低,還不按我國保險法規定,給代課教師購買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 “政府每個月只給這麼點錢,其它什麼待遇我們都享受不到。 ”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靈璧縣的代課教師工資為何這般低呢?

該縣教育局人事股負責人解釋,代課教師反映的工資低、享受不到保險待遇等問題,都是事實。他們教育局也多次給縣政府寫過書面報告,請求縣裡將代課教師工資調到他們縣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可縣政府考慮到他們縣公安、民政、計生等部門聘用人員的工資也較低,一旦代課教師工資上漲了,這部分人也會上訪,因此,代課教師的工資一直沒“動”。他們縣教師缺編,代課教師在各地崗位付出了不少,這群人的工資的確太低了。

靈璧縣代課教師每月一二百元,只相當於一個農民工一天的工資。這麼低的工資,代課教師堅持十幾年,除了對這份工作的熱愛,還有一原因,就是他們相信當地政府會依法將他們的工資調整到縣裡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為此呼籲,靈璧縣政府不要讓這群代課教師失望,應重視此事,克服一切困難,給這群代課教師應有的待遇,讓他們把更多的精力都用到教學上,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安心教書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