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職業女性根據法律規定享有的休假權利。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北京產假天數
女職工
1.北京市女職工生育可享受98天產假,其中可在產前休假15天
2.難產的女職工增加產假15天
3.晚育的女員工可享受獎勵假30天(可男方享受)
4.生育多胞胎的女員工,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男職工
無陪產假的規定,可享受晚育獎勵假(只能夫妻其中一人享受)
北京產假工資
有生育保險
(一)生育津貼;
(二)生育醫療費用;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以上費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無生育保險
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裡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
提示:
1.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額低於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2.男職工享受晚育獎勵假的,其獎勵假的津貼按男職工繳費基數計算,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男職工單位或女職工單位支付給個人。男職工享受的晚育獎勵假津貼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資,其晚育獎勵假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男職工單位負責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