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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陽江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2015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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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市2015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陽江市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為1210元/月。

最新陽江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2015規定

陽江日報訊(記者/陶明霞)記者從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瞭解到,省政府日前釋出了《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15年5月1日起,調整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陽江市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為 1210元/月。

2013年5月1日,廣東省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陽江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010元/月。此次省政府釋出《通知》,公佈調整方案,表示從今年 5月1日開始執行新標準。《通知》的調整方案顯示,陽江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210元/月,比2013年的`標準增加200元,提高幅度達19.8%,非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2元/小時。

《通知》指出,全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持四類標準。其中第一類地區是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 18.3元/小時。第二類地區包括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四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第三類地區包括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四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3.3元/小時。第四類地區包括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十一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21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2元/小時。

《通知》同時表示,各地級以上市原則上應統一執行省確定的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在省確定的標準上適當上調標準,並報省人社廳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