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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江公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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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張江公租房申請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張江公租房申請條件

張江公租房申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兩年以上,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含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年以上;

2、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4、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拓展內容:

一、申請材料

1、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申請表;

2、個人申請人的身份證及影印件;

3、個人申請人的本市戶籍證明及影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證》及影印件或相關辦理證明;

4、申請家庭相關成員的`結婚證及影印件;

5、個人申請人擁有本區產權住房的《房地產權證》及影印件,承租本區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憑證》及影印件;

6、個人申請人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7、個人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及影印件;

8、其他相關材料。

二、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申請物件主要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也可向本市戶籍所在地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受理機構地址和聯絡方式可在我局網站上查詢。

2、提交材料。申請物件應如實填報申請表,按要求提交戶籍證明或居住證、身份證、勞動或工作合同、住房狀況等資料,承諾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經申請物件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交受理機構稽核。

3、資格稽核。受理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申請人進行資格稽核。需要對住房面積稽核的,可委託政府指定的機構稽核。稽核通過的,應出具登記證明(准入資格確認書),報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備案。

4、抽查監督。市住房保障機構應對申請稽核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向受理機構提出整改意見,受理機構應當及時落實整改。

5、輪候供應。對符合條件的物件,根據房源供應等情況,可實行輪候供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