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廣州公租房再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物件:
廣州市城鎮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辦理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每個家庭確定1名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共同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應當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係。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年滿30週歲的`單身申請人可獨立申請;年滿16週歲的孤兒,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也可以獨立申請。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廣州市城鎮戶籍,並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
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週歲子女非廣州市城鎮戶籍但在廣州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2)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廣州市的,可作為共同申請人。
(二)資格複核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資格複核時家庭資產淨值符合政府公佈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