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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安全宣傳月廣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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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敬愛的老師們

國小安全宣傳月廣播稿

乙: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

甲:伴隨著歡快的樂曲,我們幹嘛國小“紅領巾”廣播又和大家見面了。

乙:我是主持人** 甲:我是主持人**。***你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嗎?

乙:我知道,今天是12月4日,全國法制宣傳日。

甲:本次紅領巾廣播的主題是------《學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來,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加強法律宣傳,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得到增強,我國在依法治國方面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

乙: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未來、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國家的保衛者、建設者,是振興中華民族、使祖國繁榮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條戰線的生力軍和後備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正處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長髮育階段的國小生,可塑性很強,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進行普法教育,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甲:鄧小平同志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作為新時代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我們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乙:《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