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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的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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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所謂的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而對於贈與合同也是可以撤銷的,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分為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任意撤銷權在贈與合同在滿足一定條件時,贈與人可以向受贈人發出撤銷的通知,當撤銷通知到達受贈人時,合同就失去效力的一種權利。接下來小編就為你詳細解讀一下贈與合同的撤銷權!歡迎閱讀!

贈與合同的撤銷權

  贈與合同的撤銷權

一、概念解讀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分為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

任意撤銷權

在贈與合同在滿足一定條件時,贈與人可以向受贈人發出撤銷的通知,當撤銷通知到達受贈人時,合同就失去效力的一種權利。

任意撤銷權需要滿足下面兩個條件:①行使任意撤銷權必須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通俗的說就是,贈與的是動產的話,贈與財產還沒有交付給受贈人;贈與的是不動產的話,不動產沒有還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是否交付不考慮)。如果贈與的財產交付了一部分,未交付一部分,那麼贈與人指對未交付的財產享有任意撤銷權。②贈與的財產不屬於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因為這類贈與合同還兼具公益和社會的性質,所以不允許隨意撤銷。③贈與合同沒有經過公證。

法定撤銷權

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是指在符合一定法定撤銷事由時,贈與人或者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銷權,使贈與合同自始無效的行為。法定撤銷權必須是在贈與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

法定撤銷的'事由:①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②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贈與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只有在贈與人因為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才享有對受贈人的法定撤銷權。繼承人和法定代理人應在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發生之日起6個月行使。

二、參考案例

20xx年8月,甲乙達成贈與協議,約定甲贈與乙5000元,且在20xx年9月份,甲實際交付給了乙3000元。20xx年1月,乙與甲的兒子丙在一次糾紛中,乙將並打成重傷。

在本案中,乙將丙打成重傷,屬於法定撤銷的事由,甲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權到達乙時贈與合同無效,甲可要求乙返還3000元。

 三、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九十一條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四、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