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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脂購銷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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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樹脂購銷合同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樹脂購銷合同範本

樹脂購銷合同1

出賣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稱乙方)

茲為______________貨物買賣,經雙一致方同意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______貨物______臺試用,協議簽訂後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貨樣同品同種類同質的貨物________臺於乙方試用。試用期滿,乙方對甲方產品無異議的應與甲方簽訂後續______臺同類產品的買賣合同。

第二條本件產品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的______個工作日內交付甲方貨款總價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甲方在收到款項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即行發貨。

第三條乙方試用期為天,試用期滿,乙方應將試用結果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沒有通知或怠於通知的,視為乙方認可。並於試用期滿之日起接受甲方產品和本合同內容。

第四條試用期滿,乙方沒有對甲方產品提出異議的,應自使用期滿之次日起與甲方簽訂20臺相同產品的買賣合同。合同具體內容另行約定。

第五條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合理理由並有確切證據證明甲方產品存在技術缺陷,不能滿足乙方正常生產需要的,應於發現該問題的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派技術人員查驗、修理。經修理仍不能滿足乙方要求或乙方有正當理由認為沒有修理的需要時,該試用合同終止。

第六條試用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原本返還甲方產品。甲方在扣除乙方試用期內的合理費用後返還甲方預付款。

第七條試用期滿,乙方既不與甲方簽訂後續______臺同類產品買賣合同,又不支付2臺試用產品餘款的,甲方有權於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催告。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告後的2個工作日內仍不付款也不簽訂後續合同的,甲方有權收回交付的產品。乙方交付的預付款部分不予退還。並收取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5個工作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是否同意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產品價格如有升降變動的,各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等情況。

第十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於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本協議。因此致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甲方決無異議。

第十一條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友好協商解決未果,則雙方一致同意提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同時使用。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樹脂購銷合同2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通過_________塑料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組織貨物交割,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聚氯乙烯樹脂(PVC)。

2、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GB/T5761-1993)的優等品質量指標。賣方也可用符合上述國家標準一級品或合格品質量指標的塑料替代交割。替代品質量品級差價由買賣雙方協商,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如買賣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按交易所公佈的替代品、質量品級差價執行。

3、商品程式碼:_________

4、數量(單位:批,1批=5噸):_________

5、買方訂貨價(元/噸):_________

6、賣方訂貨價(元/噸):_________

7、交割價:交割日前一個交易日本倉單品種的結算價。買賣雙方按照交割價結算。

8、包裝方式:按GB/T14572-93執行。包裝袋必須乾淨、不破漏。每袋淨含量為25kg。

9、交貨地點:_________塑料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如交割地點不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具體交割地點與交易所指定的._________交割倉庫之間的運輸補貼價,由買賣雙方協商,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如買賣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按交易所公佈的運輸補貼價標準執行。

10、交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買賣雙方均提請,經交易所批准可進行提前交割。

11、驗貨期限:交割日(含)起三個交易日內。

12、相關費用:交割日(含)之前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交割日之後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13、檢驗標準和方法:交割日(含)起三個交易日內,買方如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或資料電文通知交易面所,並委託交易所指定的商(質)檢部門進行檢驗,檢驗結果作為貨物質量是否合格的最終依據。檢驗合格,相關費用(含檢驗費、檢驗期間的倉儲費等)由買方承擔;否則,由賣方承擔。

14、貨款結算方式:本交易所收到買方全額貨款和賣方的足額倉單後,於交割日向買方開具交割倉庫提貨單,向賣方支付80%貨款。餘款待買方在本辦法規定期限內未提出貨物品質異議或經交易所指定的商(質)檢部門檢驗確認貨物品質合格後,賣方向買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結清相關費用後再行劃轉或處理。

15、違約責任:賣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賣方向買方支付違約部分即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部分貨物按交割結算價計算價值20%的違約金。

16、其它未盡事宜,其他未盡事宜,依照《廣東塑料交易所交易管理辦法(GB本)》及其相關細則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17、本合同於買賣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塑料交易所(PVC)電子訂貨合同》終止時取代該電子訂貨合同自動生效。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