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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工程委託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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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拆除工程委託合同

合同編號:

房屋拆除工程委託合同三篇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拆 遷 範 圍:

拆 遷 面 積:

委託 方:*

受託 方:

籤 訂 日 期:

拆除工程委託合同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委託人 / 職務:

營業執照註冊號:

開戶銀行 / 帳號:

地址:

郵編:傳真:

電話:

受託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委託人 / 職務:

營業執照註冊號:

開戶銀行 / 帳號: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北京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本拆除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拆除工作質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拆除範圍

1.1拆除工程地點

*****專案 地塊

1.2拆除工程範圍(四至)

第二條 拆除程式

2.1甲方向乙方指明現場市政、公用設施分佈情況及相應保護措施。

2.2甲方向乙方明確拆除範圍、時間。

2.3乙方負責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應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環保措施等主要內容),甲方稽核後,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組織實施。

2.4乙方指定 為專案負責人,全權負責工程拆除事宜,並及時向甲方代表通報工程拆除有關情況。

2.5甲方指定 為專案負責人,負責協調施工中有關事宜,並監督施工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甲方代表對乙方施工中違規操作有權做出處理決定或經濟處罰。

2.6拆除期限根據拆遷公司的交房進度進行拆除,拆遷公司交房後5日內必須完成拆除工作。

2.7拆除標準:被拆除房屋(含棚子、自建房等)拆除至室外自然地坪,地下室部分拆除到地下室地坪,化糞池要求連同底板全部拆除,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渣土、廢棄物等一併清理出現場。

第三條 甲方責任

3.1甲方負責向乙方明確拆遷範圍及時間。

3.2甲方指派現場管理人員負責監督乙方拆除過程中的安全及環保工作的執行情況,並對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隱患提出處理意見,對嚴重違章者,甲方有權做出停工處理。

3.3甲方制定〈〈現場施工安全技術要求〉〉(附後)並據此向乙方進行安全交底。

第四條 乙方責任

4.1安全責任

4.1.1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環保及交通等有關部門所有拆除及清運審批手續。按照甲方拆除範圍和時間,組織人員進場施工。

4.1.2負責制定拆除工程現場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式施工並指派現場安全檢查員。

4.1.3建立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組織機構,明確崗位、職責,在施工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4.1.4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處理意見,並及時改正。

4.1.5違反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負。

4.1.6出現斷水、斷電及擾民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

4.2環保責任

4.2.1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體的防止揚塵,降噪音等環保措施,明確拆除工地具體的環保要求和環保責任人。乙方施工中現場揚塵、噪音汙染及渣土清運等環保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規定執行。

4.2.2拆遷工地主要出入口應當設立標牌,標明拆遷人、拆除施工單位、環保負責人、拆除時限等內容。

4.2.3拆遷工地外圍應當設定封閉硬質圍檔,防止物料、渣土遺撒,並及時清理工地外圍道路遺散的渣土,適當灑水,防止揚塵。拆遷圍檔高度不得低於1.8米。

4.2.4拆遷工地應按規定辦理渣土消納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拆除房屋過程中應隨拆隨灑水,避免大量揚塵。對拆除樓房的施工垃圾,必須設定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者採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撒。

4.2.5渣土清運時現場出口道路要求用草簾被或大鐵板鋪設,拆遷工地渣土應設專門人員管理,定期灑水和清掃,並配備必要的灑水、排水設施。拆遷工地垃圾應及時清運,現場垃圾堆放總量不得超過60立方米。

4.2.6渣土清運車輛應按規定裝載,遮蓋嚴密,沿途不得遺撒。拆除工地出口應當設定專人清理車身及車輪泥土,確保車輛不帶泥上路。

4.3文明施工

4.3.1乙方應作好文明施工及消防準備工作。

4.3.2乙方施工人員應著裝整齊,佩戴統一標識,戴安全帽。

4.3.3乙方應保證施工現場內、外清潔衛生,交通道路暢通。

4.3.4乙方應保證在用市政、公用設施完好、暢通。

4.4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人防、公共、消防、固定資產等報批手續。

4.5負責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拆除費及支付方式

5.1雙方約定,拆除費按如下方式計取:拆除費單價為每建築平米元人民幣,暫估面積為建築平米,最終以實際測量為準。

5.2拆除費根據拆遷進度分次支付:

5.2.1當乙方完成拆除任務的 %後,甲方按合同拆除費總額的 %支付給乙方;

5.2.2當乙方完成拆除任務的 %後,甲方按合同拆除費總額的 %支付給乙方;

5.2.3當乙方完成全部拆除工作後,甲乙雙方進行費用結算,並簽訂結算協議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餘拆除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任何一方違約,違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如屬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協商解決。

6.2由於乙方原因致使拆除期限延誤,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每天按拆除費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償付逾期違約金。該違約金可由甲方從乙方的拆除費中直接扣除,由於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3對於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工期不順延),並有權做出處理或處罰決定。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經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則提交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誤和影響。

8.2當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履行合同的時間將予以順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但拆除費不因此而改變。

8.3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應努力採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8.4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認可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生效

9.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

9.3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甲乙雙方應本著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則,對拆遷中出現的問題積極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需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補充協議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4《現場施工安全技術要求》為本委託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其他約定條款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

委託代理人:(蓋章或簽字) 委託代理人:(蓋章或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北京

現場施工安全技術要求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規範、條例、命令。根據拆除工程特點,制定以下現場施工安全技術要求:

1、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佩戴明顯標牌。

2、對複雜的拆除工程應編制施工方案,一般拆除工程應有口頭或書面安全交底。

3、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每個進場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配齊安全防護工具,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4、現場應設有專職安全檢查員、環保監督員各若干名。

5、保持安全的現場施工環境,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現場防護設施、安全標誌應齊全有效,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6、杜絕立體交叉作業,高空作業時應有專人指揮,設警戒人員,杜絕非施工人員靠近。

7、施工過程中應保護現場用水、用電安全。

8、施工場地應做到室外自然地平,不能有大量的磚、瓦、碎石和跑冒漏水、漏電現象,達到甲方驗收標準。

9、集中回收存放電錶、水錶、水井蓋及圈。

10、拆除建築物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它部分的倒塌。

11、拆除建築物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築物中的配電線,應另外設定配電線路。

12、拆除建築物的欄杆、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程度相配合,不能先拆除。建築物的承重和支柱和橫樑,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重拆掉後才可以拆除。

13、拆除建築物一般不採用推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採用推倒方法的時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3.1砍切牆根的深度不能超過牆厚的1/3,牆的厚度小於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

13.2為防止牆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

13.3建築物推倒前,應發出訊號,待所有人員遠離建築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後,方可進行。

14、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定流放槽,以便散碎廢料順槽流下。拆下較大的或者簾重的材料,要用吊繩或者起重機械及時吊下或運走,禁止向下拋擲。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別、堆放在一定位置。

15、拆除石棉瓦及其它輕型屋面工程時,嚴禁施工人員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它輕型板上進行工作,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上端必須掛牢,防止高處墜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

委託代理人:(蓋章或簽字) 委託代理人:(蓋章或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北京

篇二:拆除房屋委託合同

拆除房屋合同 甲方:湖北強濤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除管理工作,規範拆房施工隊伍的行為,搞好安全防範和市容環境衛生,確保拆遷現場安全、規範、文明,有序地運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以茲雙方共同執行。

一、拆除房屋概況

拆除範圍為:武漢市洪山區八一路340號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校內教學區公建建築,包含1棟教學樓、4棟學生公寓、1棟學生食堂、1棟圖書館及基礎設施。公建面積約為23016.08m2 。(綠化苗木由甲方拆除並歸甲方所有) 拆除要求:拆除拆遷範圍內地上、地下建築及基礎設施。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

2.1乙方的工作內容如下,以下辦理相關拆遷證件手續的費用及施工中拆遷、運輸、清理垃圾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1)辦理拆遷許可證。

(2)拆除房屋至甲方要求;

(3)垃圾堆放、清理、外運及消納;

(4)房屋拆除後的場地清理及平整;

(5)為實現安全、環保、文明、綠色施工應採取的措施;

(6)建委、城管、市政、衛生、交通、環保、公安等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

(7)與建委、城管、市政、衛生、交通、環保、公安等部門及現場各單位的施工協調工作。

(8)本合同中其他有關乙方工作內容的約定。

2.2房屋拆除後可再利用的裝置、材料由乙方所有。

2.3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內容的形式為包工包料包機具包運輸。

三、拆除作業工期

3.1雙方約定本合同的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含週六日、節假日)。

開工日期:20xx年月日,竣工日期:20xx 年 月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四、履約保證金及報酬及支付

4.1本合同訂立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10萬元整,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按照約定完成拆遷任務並安全生產經驗收合格辦理相關手續後,甲方按約定予以退還。

4.2乙方拆除範圍內所有拆除物品均作為拆遷報酬歸乙方所有(綠化苗木歸甲方所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報酬。

五、質量標準和檢查、檢驗

5.1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為 合格 。

質量標準的評定依據包括但不限於國家、行業及地方的相關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標準或其中的某一部分之間有不一致的,按照提出更高要求的評定標準或其中的某一部分執行。

5.2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甲方要求以及合同約定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甲方一經發現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立即修復和重新施工,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立即修復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修復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並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的其他工作、義務及責任

6.1甲方的其他工作、義務及責任

6.1.1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拆除建築的有關圖紙和資料;

6.1.2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拆除工程所涉及區域的地上、地下建築及基礎設施管線分佈情況資料。

6.1.3提供拆除作業用的臨時用水和用電介面;

6.2乙方的其他工作、義務及責任

乙方應當全面承擔以下工作、義務及責任,費用已含在合同報酬中: 乙方專案負責人:。

6.2.1乙方在施工前,應向甲方報送滿足國家、武漢市有關規定及合同要求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防護等專項施工方案和基礎設施管線防護措施,經甲方及有關單位審批後嚴格執行;若有重大變更,應履行相應的變更手續。

6.2.2施工前向甲方報送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資料及檔案;

6.2.3拆除作業完成前,乙方應負責對工地內的自有施工機具及未使用或安裝的材料/裝置、拆除後可再利用的材料/裝置進行充分、有效的保護,使其免於損毀或被盜。毀損或被盜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6.2.4按武漢市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填報齊全的質量、技術及施工資料。

6.2.5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及武漢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所有規定。

6.2.6乙方全面負責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應嚴格執行《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暫行規定》、《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補充標準》及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並按前述規定採取相應措施。

6.2.7乙方應按照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建質[2007]223號)、的要求,制定相應措施,做到控制噪音、綠色運輸、職業健康和安全生產、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分類密閉存放、泥漿廢水汙水不得外流或堵塞管道等。

6.2.8乙方必須遵照國家或武漢市的有關規定,避免或減少由於施工造成的噪音、空氣汙染而帶來的擾民及民擾影響以及施工帶來的對日常行人使用道路的干擾。乙方不能以擾民或民擾問題處理為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賠或工期延長的要求。

6.2.9乙方應編制地下管線防護措施。

在管線遭破壞時,乙方應當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並配合搶修。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6.2.10乙方應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1)所有土堆採取加蓋防止粉塵汙染的遮蓋物或噴灑覆蓋劑等措施,可能造成粉塵汙染的工序,採取噴水、隔離等壓塵措施;

(2)設定連續、通暢的排水設施和其它應急設施,防止泥漿、汙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或排水河道;

(3)垃圾運輸車輛不得超量裝載,車輛必須密封、包紮、覆蓋,不得沿途洩漏、遺撒;

(4)乙方應安排專人負責工地周邊及運輸道路上車輛洩露、遺撒的清掃及路面硬化;

(5)運輸車輛應按市政管理行政部門依法批准的運輸線路、時間、裝卸地點運輸和卸倒,車輛駛出裝載現場前,應將車輛槽幫和車輪沖洗乾淨,車輪不得帶泥行駛;

(6)加強對駕駛人員的教育和管理,設專人負責運輸車輛的管理,制定運輸車輛管理責任制度並組織實施;

(7)土方運輸車輛均有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核發的有效準運證件,所有進出現場

的.運輸車輛尾氣排放符合市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等。

6.2.11拆除作業不得擅自佔道、佔用綠地、阻礙交通,嚴禁焚燒垃圾和各種廢棄物;

6.2.12建委、城管、市政、衛生、交通、環保、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的其他要求;

6.2.13乙方不得就本拆除作業違法轉包或再分包。

七、拆除作業安全

7.1乙方須對房屋拆除作業的安全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並對拆除作業的安全承擔直接責任。

7.2若拆除作業造成乙方(及其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直接面對受害人及其家屬和相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妥善地進行處理,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費用及損失。

7.3為保證拆除作業安全,乙方須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義務及工作,因全面履行該等義務及工作的費用已含在合同價款中:

(1)乙方在進行拆除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建築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範》和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標準和規範,並按要求採取安全措施;

(2)乙方拆除工程專案部應當按規定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及時制止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3)拆除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說明。施工作業人員在充分理解技術說明後應在書面技術說明材料上簽字。乙方不得隨意變更施工方案;

(4)乙方必須合法用工,嚴格執行實名制管理,及時進行人員備案。乙方應當根據施工人員的年齡、性別、工作經驗等因素合理安排施工人員的崗位;

(5)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乙方應按《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提出安全防護措施;

(6)乙方應配齊所需用的勞動護具,若發現安全防護或護具出現問題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報告管理人員處理;

(7)乙方施工人員應當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過安全培訓並持有效證件上崗,施工機具、材料、裝置應當符合安全要求;

(8)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現場用火、用電制度和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嚴禁現場吸菸和違章用水、用電,以及其他可能導致火災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的行為;

(9)乙方在拆除工程施工現場應按規定設定不低於1.8米的硬質圍擋,並在工危險部位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當日拆除施工結束後,所有機械裝置應停放在遠離被拆除建築的地方。施工期間的臨時設施,應與被拆除建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0)當拆除工程與交通道路的距離不能滿足安全要求時,

(11)乙方應在拆除現場周邊規範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及夜間作業警示燈光,並派專人監管;

(12)嚴禁乙方進行野蠻拆除作業;遇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或

(1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安全帽。凡在2m(含)及以上高處作業無可靠防護設施時,必須使用安全帶;

(14)電動機械和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其保護零線的電氣連線應符合要求。對產生振動的裝置,其保護零線的連線點不應少於2處;

篇三:房屋拆除施工協議書

發包方:大坪鎮大坪村委會下半坡村小組:王國斌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甲方在原老房子位置拆舊新建設住房,委託乙方進行拆除原老屋和渣土清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施工內容及工程量

1、施工內容:建築物拆除,渣土清運。

2、拆除標準:按甲方要求拆除範圍內房屋瓦片、老房子舊的材料、老牆土的渣土清運和平整好新建房的場地。

3、施工中拆下的各類廢舊材料按照甲方指定位堆放,歸甲方所有,甲方自行處理。

二、 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價款:拆除專案總金額為: 萬 仟 元(¥00.00元)

2、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時,甲方按工程款50%預付給乙方工程款,合計元。

(2)乙方拆除工程全部結束,渣土清運完成,平整好施工場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將預留50%的工程款全部付給乙方,驗收不合格,經有關技術部門評估後由乙方承擔賠償一切損失。

三、工期要求:

1、本協議工程定於2012年 月 日開工,於2012年 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氣影響等因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時,甲乙雙方可以重新約定開工或竣工日期。

四、 甲乙雙方責任及權力:

(一)甲方: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甲方向乙方進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現場周圍地下障礙物與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項。

2、負責協調切斷水源、電源、通訊等線路。

3、配合乙方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甲方工程專案負責人: ,負責協調施工中有關事宜並監督乙方的施工全過程。

(二)乙方:

1、制定出施工程式和步驟,做好故事安全防範措施。

2、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

3、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項施工要求和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條文施工作業,避免不安全因素髮生。

5、乙方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防範措施,確保施工中萬無一失。因乙方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指定 為工程專案負責人,全權負責工程拆除事宜並及時向甲方通報工程拆除有關情況。

五、 其他:

1、本協議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對合同條款修改,需經方協商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

2、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須共同遵守。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責任。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全部承擔(含經濟損失)。

2、協議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做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

20xx年 月日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