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合同法>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彙編8篇

文思屋 人氣:2.36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彙編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彙編8篇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彙編8篇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本合同概括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在美國FDA的“醫療器械設施登記”和“醫療器械註冊”有關事宜。

第一條 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根據美國FDA註冊登記要求,辦理其在美國FDA的註冊和登記。

第二條 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根據美國FDA註冊登記的要求,擔任其在美國的FDA註冊和登記的唯一代理,負責其與FDA保持長期正常和應急情況的聯絡。

第三條 乙方的代理和責任僅限於FDA註冊登記和作為甲方的FDA登記代理人。乙方不對甲方的任何違反中國和美國法律的行為負任何責任。商務和其他業務不屬本合同乙方的代理範圍。辦理入關前對FDA的通報業務不屬本合同乙方的代理範圍。現法規條文不清,須另議。

第四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辦理FDA企業註冊登記所需的,FDA登記表要求的,所有資料。如實填寫乙方所提供《醫療器械設施登記簡表》和《醫療器械註冊簡表》,並特此保證所填內容真實,準確無誤。如果所填內容不真實,虛構造假,將由甲方承擔責任和後果。給乙方帶來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予以賠償。

2.按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給乙方。甲方在乙方為其辦理FDA企業註冊登記過程中和擔任代理期間需要撤消或變更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後方可撤消或變更。

3.如果甲方的法人、地址、隸屬關係等情況發生變化,與所填《醫療器械設施登記簡表》和《醫療器械註冊簡表》有差別,甲方有義務在60天內,向乙方提供變更後的資料,以辦理FDA企業註冊登記更新。

4.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提供FDA下達檔案,並幫助甲方解釋和理解。甲方負責執行,安排FDA設施檢查。

5.甲方須對乙方提供FDA企業註冊登記的資料等嚴格保密,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對與本合同項下業務無關的人和單位公開。甲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不得以乙方的名義實施任何行為,或者從事任何其他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6.甲方有權獲得乙方為其提供FDA企業註冊登記的業務服務。FDA企業註冊登記的結果,包括登記號碼等屬甲方財產 。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擔任甲方的FDA註冊美國代理,負責甲方與FDA保持長期正常和應急情況的聯絡,上傳下達。乙方須滿足FDA要求美國代理的條件。必須:居住美國或在美有商業結構;必須身在美國。

2.乙方應按照FDA登記要求及時辦理甲方登記。並將FDA企業註冊登記的結果,包括登記號碼等及時提交甲方。

3.乙方有義務在辦理註冊過程中,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辦理進度和結果。

4.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註冊資料進行審譯、整理。會知甲方須改進之處。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提供的FDA下達檔案,並幫助甲方解釋、理解。

5.乙方有義務在甲方的向乙方提供變登記更新資料後,及時為甲方辦理FDA企業註冊登記更新。

6.乙方如果不能滿足FDA所要求的美國代理的條件,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另謀代理。

7.如果因乙方過錯而造成註冊失敗,乙方負責全額退還登記和代理的費用。甲方不得尋求高於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費用的賠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註冊不成功,乙方不退還登記的費用,且不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8.乙方辦理FDA註冊和作為甲方美國的FDA設施註冊代理的許可權,僅限於合同約定範範圍內的事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此業務無關的活動。

9.乙方在辦理甲方的FDA企業註冊中得知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對與本合同項下業務無關的人和單位公開。

第五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收費方式:

1.甲方委託C-TECH為FDA註冊美國代理,並同意如下收費標準: 第一年度:_________美元,以後每年代理費_________美元 。

2.如果甲方同意上1款,乙方同意免費提供甲方FDA註冊服務。

3.代理費為年費,中途甲方因甲方原因終止代理,乙方不退費。

4.甲方須在接到FDA企業註冊號碼資料後十天內,郵寄支票或匯款到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帳戶。以後每年代理費_________美元,應於當年的一月十五日前付費。如遇FDA調整註冊登記費用或因為其他原因造成成本上漲或下調,雙方另協商調整上述收費標準。

支付方式:銀行支票(CHECK):_________;抬頭:_________;寄至:_________;電匯: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第六條 合同糾紛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合同法律以_________法律為依據。

第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年後,如果無任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彙編8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乙方與_________網簽訂的易貨經紀協議,同時基於乙方已知悉和理解了《易貨交易卡章程》、《易貨交易規則》及_________網所釋出的各項《規則》及本協議文字,並自願接受甲方授權委託代理其易貨交易業務,接受甲方所承諾並提供的易貨交易服務條款,為更好地開展易貨貿易工作,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其易貨貿易業務,雙方以真實、信用、平等、互惠為原則,共同做好易貨貿易工作。

第二條 乙方通過認真考察和考核,並經過規定的稽核程式,正式接受甲方委託代理。

第三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正式受理甲方所委託的易貨交易業務,並承擔有關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地瞭解乙方的工作進展情況。

2、甲方有權要求充分享有乙方所承諾的服務內容。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必要的監督,對乙方出現的過失,要求及時更正。

4、成為_________網會員之後,甲方享有_________網所給予的與易貨交易相關的一切權利。這些權利包括:

(1)釋出、查詢資訊;

(2)幫助申請獲得易換額度;

(3)在_________網提供的易貨交易平臺上進行各種形式的易貨交易;

(4)_________網路中心提供的易貨結算及相關服務;

(5)乙方及_________網提供的其他優惠條件。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可靠。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包括:易出易入貨物清單、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代表證書影印件、稅務登記證影印件、企業最近連續三個月財務報表等。

2、甲方同意配合乙方瞭解甲方有關資信、財產、業績等方面的情況。

3、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易出商品的質量、品牌、生產能力、經濟效益、財務及企業和法人資信等相關情況調查。

4、為便於易貨交易工作順利開展,甲方的網站應由乙方負責開發、維護。網站建設費用、每年維護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有關甲方網路宣傳平臺建設事宜,按_________網會員上網合同執行。)

5、甲方成為_________網會員後,應自覺履行_________網所規定的義務。

6、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支付易貨交易委託代理費和管理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本協議所規定的所有甲方義務。

(二)乙方的義務

1、接受甲方委託代理,幫助甲方申請獲得易換額度。乙方所執行的易換額度獲得程式。

2、接受甲方委託代理,幫助甲方開展易貨交易工作。乙方所執行的易貨交易工作程式相關規則。

3、接受甲方必要的監督,並向甲方提供所承諾的服務。

第六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1、甲乙雙方確認:本管理費派作乙方啟動、管理甲方所委託代理的業務的資訊、資料等必要的開支。

2、管理費的支付: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後的七日之內(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將以上管理費匯到乙方帳戶。

3、在甲方支付以上管理費之日起,乙方即正式啟動甲方所委託代理的工作。

第七條 乙方出現各項規則中所涉及的違規行為,經甲方警告、限期糾正後仍未奏效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_________網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本協議自甲方終止之日起失效。

第八條 委託代理費用的支付

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易貨交易委託代理費,為每購、售一筆貨物交易額的_________%,以貨幣資金或易換額度先支付給_________網,再由_________網按月通過銀行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甲方無需直接向乙方支付此費用。

第九條 委託代理協議的終止

凡遇以下情形之一,本協議即終止:

1、在申請後未成功成為_________網會員和未獲得易換額度的,甲方主動退還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

2、若乙方出現本協議第七條所載明的情形,則由甲方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已交納的度管理費不退。

3、若乙方已成為_________網並獲得易換額度,乙方提出退會的,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不退。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均視為違約。

1、若乙方違約,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乙方已交納的管理費不退。

2、若甲方違約,則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甲方退回甲方所交納的管理費。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執行國家的政府命令導致本協議無法執行,則可免除雙方違約責任,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1、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若遇到分歧和糾紛,應本著相互諒解,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2、若協商不成時,可向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協議附件含: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凡國家及_________網新頒佈的有關規定與本協議有衝突時,甲方應及時達知乙方,並會同乙方對本協議的相關內容進行必要的調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彙編8篇3

甲方(單位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個人用)姓名: 性別: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許可權(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因代理需要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本案訴訟標的額為 元。依據《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大連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按標的額的 %收取,共 元。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 O%)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和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訴訟費 元人民幣;

□仲裁費 元人民幣;

□鑑定費 元人民幣;

□公證費 元人民幣;

□查檔費 元人民幣;

□差旅費(大連市內四區以外代理案件發生的) 元人民幣;

□長途通訊費 元人民幣;

□影印費 元人民幣;

□翻譯費 元人民幣;

□資料費 元人民幣;

□其他 元人民幣。

甲方可按照乙方律師要求提前預支或事後實報實銷方式給付上述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不得向甲方收取除代理費和工作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乙方律師收取甲方所有費用須向甲方出具收取憑證。

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自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自 後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雙方約定的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得單方變更收費專案或者提高收費數額。確需變更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1、甲、乙雙方如果因本合同內容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甲方因乙方律師收費發生的糾紛,應依據《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到相關物價管理部門進行舉報或投訴。

3、甲方因乙方在執業中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執業道德行為,甲方有權向所屬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投訴,但應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對以上合同已認真閱讀,不理解的條款已向乙方諮詢,現已明確合同內容及簽約的後果。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彙編8篇4

委託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乙方):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共 壹 件,詳細清單見附錄。商標或服務的類別和商品或服務專案由甲方指定。甲方指定的專案,在商標局用的分類表中沒有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給出商品或服務說明。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代理人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開展代理業務。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如下:

註冊費用: ;

查詢費: ;

合計(人民幣大寫): 。

若乙方無法取得官方受理通知書則全額退款。

4、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商標和類別、專案等情況,查詢並根據查詢結果進行初步分析。乙方將查詢和分析結果告知甲方並向甲方提出建議。乙方自行查詢免收查詢費。甲方要求到商標局查詢的,應先交查詢費。

5、甲方應將申請人資質材料和申請註冊的商標標識的電子文件交給乙方。甲方提供的標識不清楚的,應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或修改。

6、甲方對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甲方提供的資料存在弄虛作假或利用他人的資料,由甲方承擔一切後果。

7、乙方應在甲方提供完整的資料後(需要補充的,在補充完整後)及相關費用後五個工作日內準備申請檔案,並向商標局遞交。

8、乙方已將《商標法》規定的不得註冊及註冊風險告之甲方,如果商標受理後稽核中被駁回,費用是不能退還的,甲方在未取得商標註冊證之前對申請商標的使用與乙方無關。

9、乙方負責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標申請及審查過程中的一切事務的處理,直到本商標被初步審定公告或被駁回為止。乙方需要甲方協助配合的,甲方應根據要求協助配合。乙方應將商標申請過程中的有關檔案,包括受理通知書、商標證書或駁回通知書等按甲方提供的聯絡方式通知給甲方。

10、在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的“通訊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1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彙編8篇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檔案資料,(檔案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檔案)。甲方對其所提供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檔案資料負審。甲方的檔案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於未能取得產品註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說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註冊的檔案。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二。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當局發文不予註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註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餘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彙編8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專案(下稱“該專案”)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3.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專案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資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專案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登記費: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彙編8篇7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合同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合同免責條款含義後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並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合同。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帳戶丟失、密碼洩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路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路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颱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為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路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資料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資料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關於委託代理合同彙編8篇8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方因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

2、案由:

3、審理機關:

4、審級:

第二條委託代理許可權

一般代理。

或者

全權代理,包括(選擇項):

1、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2、承認訴訟請求;

3、提起反訴;

4、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訴;

6、申請執行;

7、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8、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 日內支付,甲方並同意在本委託事務完成之日,以實際實現的標的 %或 元整加付給乙方作為律師代理費。

乙方戶名: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北京銀行東單支行

賬號:01090945000120105012138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在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翻譯、資料、影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4、上述辦案費採取預付的形式由甲方預付乙方 元人民幣,由主辦律師分階段持費用使用清單及開支的有效憑證經甲方稽核確認,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或者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辦案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