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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專案合作協議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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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協議合同一般涉及的金額都比較巨大,應謹慎簽訂。小編給大家分享了建設工程專案合作協議合同範本,歡迎參考。

建設工程專案合作協議合同範本

建設工程專案合作協議合同範本【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條款: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的有關要求在寧波設立xx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所有成立分公司的手續均由甲方出面,由乙方負責辦理,成立分公司的費用由成立後的分公司自行解決。甲方在寧波的分公司成立後,由乙方出面承包甲方寧波分公司的經營管理,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義對外承接監理業務,並報甲方備案,甲方對乙方在監理過程中的事務實施監督管理,乙方根據承接監理業務的收費情況,將每項監理業務收費的 %上繳給甲方作為甲方的管理費用。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負責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營業執照及工程監理的資質證明檔案。

(二)甲方對乙方的工程監理專案進行相應的備案管理,並對乙方的監理工作提供相應的業務指導。

(三)乙方必須按國家工程建設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嚴格實施監理法規中條文條款,嚴格做到三控二管一協調監理順序,保證工程監理質量。

(四)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工程監理專業人員,確保在工程監理過程中符合工程監理的技術要求及質量要求,所有工程監理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均由乙方自行聘任和解除。

(五)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財務報表,及時向甲方彙報承接監理工程的合同總價及相應的費用分攤情況,並按雙方約定的比例按時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明,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相應的管理費用,逾期交付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日息萬分之二交納違約利息。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建設工程專案合作協議合同範本【二】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專案,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專案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援、資訊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專案。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提供技術顧問、資訊諮詢等服務,包括專案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專案的推介及招商,為專案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資訊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為合作專案服務的資料證明檔案。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專案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及時告知乙方融資渠道及融資結果,並將融資所需的整套檔案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專案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檔案資料,併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檔案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專案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專案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專案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專案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援。

4.2.2、負責取得專案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專案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專案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專案資訊為單位,按每個專案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資訊、資料、檔案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援,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專案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後終止,若合作專案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專案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專案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檔案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專案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專案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檔案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x年x月x日在中國x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建設工程專案合作協議合同範本【三】

甲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在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甲方同意本專案進入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專案建設地點位於_______佔地約_______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_______畝,代徵道路面積_______畝,確切位置座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後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為體現對本專案的支援,甲方初步確定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專案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徵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_______萬元,由高新區參照專案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儘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汙水、雨水、熱力、寬頻網、公用天線、通電、通訊、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進場開工建設,並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於原定竣工日期前_______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逾期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專案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專案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於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專案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____%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 即:乙方在專案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______%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並在發生不可抗力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_______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_______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