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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裝箱租賃合同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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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裝箱是指具有一定強度、剛度和規格專供週轉使用的大型裝貨容器。下面是關於集裝箱租賃合同精選,希望你們會喜歡!

集裝箱租賃合同精選

集裝箱租賃合同精選1

出租方(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下簡稱乙方):

一、 租賃集裝箱的型別、規格、數量:

1個40英尺普通集裝箱

二、 租賃期限為30天,各個集裝箱的租賃期限分別按該箱的實際起租日計至退租日止。

三、 用途:乙方租賃甲方集裝箱應用於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 租賃集裝箱的交付

1. 時間、地點、方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內,乙方憑甲方的提箱通知單到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場提箱(按SEAWORTHY標準);甲方將集裝箱交付至乙方(包括乙方的代理人,乙方僱員或其僱用的獨立卡車司機);由乙方在交箱單上簽收,並標明箱體狀況。

2. 上下車費、製冷費等費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時,集裝箱在甲方堆場所發生的上下車費,由乙方負擔。

40英尺普通集裝箱-人民幣100元每箱每次

五、 押金/擔保:該條款不適用於本合同

六、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租金按日計算,自交箱日起計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40英尺普通集裝箱日租金-人民幣200元每箱

2. 支付方式:付款應在交箱日7天內將租金支付到下述賬號:

開戶行:

戶 名:

人民幣賬號:

七、 集裝箱在租賃期間的保養和維修

乙方在租用期限內應正常使用並妥善維護集裝箱。如果集裝箱在使用中發生故障,乙方應按集裝箱的技術支援手冊進行檢查後,並予以維修。

八、 集裝箱的退還

1. 在退箱期內,乙方憑甲方的退箱單將集裝箱退還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場,且乙方應保證退箱時集裝箱完好如初,並以乙方簽收的交箱單上標明的狀況作為退箱依據。

2. 退箱時由甲方負責檢驗(按SEAWORTHY標準)。若甲方發現集裝箱損壞需要修理的,則修理費由乙方承擔。但甲方在修理前應將估計的修理費金額、修理時間書面通知乙方,並允許乙方進行檢驗。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檢驗,也未對該修理費金額提出異議,則視為乙方同意,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支付該修理費。

3. 若集裝箱在租賃期間丟失、損毀或甲方確定已不能修復時,乙方須根據集裝箱重置費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即集裝箱的重置費自出廠日起按每年4%折舊,但最少不得低於重置費的60%.

每箱重置費:40英尺普通集裝箱——人民幣50000元

九、 租賃集裝箱的轉租或轉借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集裝箱轉租或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抵押集裝箱。

十、 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交納租金,則應每日按日租金的2%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 乙方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的約定條件而擅自提前退租,則仍應支付至少30天的租金;租期滿30天,租金率按第六條第1款,乙方支付甲方實際租箱天數的租金即可。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達三個月,或擅自轉租、變賣、抵押租賃集裝箱,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數收回全部集裝箱,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千元每箱。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十二、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甲乙雙方需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或終止;如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日的30天前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合同可繼續有效,直到任何一方提前30天提出終止為止。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該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集裝箱租賃合同精選2

甲 方:

乙 方:

一、 租賃集裝箱型別、規格:20英尺

二、 租賃集裝箱數量: (以實際提箱數量為準)

三、 租賃方式為靈活租用,各個集裝箱的租賃期限分別按該箱的實際起

租日計至退租日止。

四、 租金和租金支付及押金條款

1.租金: 20英尺租金為 元/每天。

2.租金支付

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不滿一個月按實際租賃天數計算,甲方應於每個月的5日前向乙方提供上個月的帳單。

五、 租賃集裝箱交付條款

1.交接地:

2.箱況:甲方保證提供完好適貨的集裝箱(SEAWORTHY標準)。

3.上車費:由乙方直接跟甲方指定堆場結算。

六、 用途:乙方租賃甲方集裝箱應用於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於從

事任何非法活動,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 集裝箱在租賃期間的保養和維修

乙方在租用其內正常使用並妥善維護集裝箱。如果集裝箱在使用中發生故障,乙方應按集裝箱的技術支援手冊進行檢查後,並予以維修。

八、 租賃集裝箱還箱條款:

1.還箱地點為: .

2.還箱時集裝箱的質量問題:

2.1甲方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具體還箱堆場。乙方須安排集裝箱退還至指定堆場……

2.2退箱時由甲方負責檢驗(按SEAWORTHY標準)。若甲方發現集裝箱損壞需要修理的,則修理費由乙方來承擔。但甲方在修理前應將估價單書面通知乙方,並允許乙方進行檢驗。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未對估價單提出任何異議,則視為乙方同意修理。乙方應在甲方修理完畢之日起30天內向甲方支付該修理費。

2.3退租下車費: ,由乙方在租金賬單中與甲方結算。

3.重置費:若集裝箱在租賃期間丟失、損毀或甲方確定已不能修復時,乙方必須根據集裝箱重置費向甲方賠償損失。按照USD4500/20‘FR為準,乙方支付重置費後,相關集裝箱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九、 租賃集裝箱的轉租或轉借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集裝箱轉租或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乙方為營業需要供給客戶使用除外),也不得變賣或抵押集裝箱。

十、 違約責任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或擅自轉租、變賣、抵押租賃集裝箱,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數收回全部集裝箱。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十一、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同意,將基於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的生效、履行、終止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本協議第二條所述 個集裝箱交接完畢後,相關箱號及

交接時間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方蓋章後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該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隨附箱號: .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裝箱租賃合同精選3

出租方(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下簡稱乙方):

一、 租賃集裝箱的型別、規格、數量:

1個40英尺普通集裝箱

二、 租賃期限為30天,各個集裝箱的租賃期限分別按該箱的實際起租日計至退租日止。

三、 用途:乙方租賃甲方集裝箱應用於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 租賃集裝箱的交付

1. 時間、地點、方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內,乙方憑甲方的提箱通知單到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場提箱(按SEAWORTHY標準);甲方將集裝箱交付至乙方(包括乙方的代理人,乙方僱員或其僱用的獨立卡車司機);由乙方在交箱單上簽收,並標明箱體狀況。

2. 上下車費、製冷費等費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時,集裝箱在甲方堆場所發生的上下車費,由乙方負擔。

40英尺普通集裝箱-人民幣100元每箱每次

五、 押金/擔保:該條款不適用於本合同

六、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租金按日計算,自交箱日起計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2. 支付方式:付款應在交箱日7天內將租金支付到下述賬號:

開戶行:

戶 名:

人民幣賬號:

七、 集裝箱在租賃期間的保養和維修

乙方在租用期限內應正常使用並妥善維護集裝箱。如果集裝箱在使用中發生故障,乙方應按集裝箱的技術支援手冊進行檢查後,並予以維修。

八、 集裝箱的退還

1. 在退箱期內,乙方憑甲方的退箱單將集裝箱退還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場,且乙方應保證退箱時集裝箱完好如初,並以乙方簽收的交箱單上標明的狀況作為退箱依據。

2. 退箱時由甲方負責檢驗(按SEAWORTHY標準)。若甲方發現集裝箱損壞需要修理的,則修理費由乙方承擔。但甲方在修理前應將估計的修理費金額、修理時間書面通知乙方,並允許乙方進行檢驗。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檢驗,也未對該修理費金額提出異議,則視為乙方同意,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支付該修理費。

3. 若集裝箱在租賃期間丟失、損毀或甲方確定已不能修復時,乙方須根據集裝箱重置費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即集裝箱的重置費自出廠日起按每年4%折舊,但最少不得低於重置費的60%.

每箱重置費:

九、 租賃集裝箱的轉租或轉借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集裝箱轉租或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抵押集裝箱。

十、 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交納租金,則應每日按日租金的2%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 乙方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的約定條件而擅自提前退租,則仍應支付至少30天的租金;租期滿30天,租金率按第六條第1款,乙方支付甲方實際租箱天數的租金即可。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達三個月,或擅自轉租、變賣、抵押租賃集裝箱,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數收回全部集裝箱,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千元每箱。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十二、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甲乙雙方需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或終止;如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日的30天前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合同可繼續有效,直到任何一方提前30天提出終止為止。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該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