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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租房合同模板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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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房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租房合同模板合集7篇

租房合同 篇1

南京市租房合同

甲方:(出租人)陶寧

身份證編號:320106197412300414

聯絡電話:13003418313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編號:

聯絡電話:

經甲乙雙方實地看房後,自願協商達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乙方租借甲方雨花區西善橋明華家園B11幢305室的房屋(3室1廳1衛1廚),期限1年(從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期滿後無條件搬出同時結清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完好地交還甲方提供使用的物品,同時甲方退還居住使用押金給乙方。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提供有效證件(影印件),應預付租金,傢俱使用費:合計1600元/月*6個月,計9600元,租住使用押金20xx元(包括家用電器使用押金)。餘下6個月租金半年後付清。同時,甲方出具收據憑證給乙方。

三、乙方在租期內,應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南京市有關治安管理條例。服從社群管理,爭做文明市民。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入住手續。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租住使用的房屋,必須保障其安全,可用,可住的原則。乙方在租期內必須承擔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有關費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在租期內,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不得轉租,轉讓他人居住使用等,甲方發現有權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費用。

六、租賃期間,甲方在出租期未滿而停租,應賠償乙方一個月房租金,乙方在承租期未滿而退租,應賠償甲方一個月房租金。甲乙雙方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解除合同的不作違約;不可抗拒因素不做違約。

七、甲方提供給乙方物品如下:

以上物品經雙方,清點交接無誤。如乙方造成甲方的財物被盜,去向不明,火災損壞等需照 價賠償。

八、在租期內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終止本合同,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條例,造成對方損失,必須賠償對方有關的直接損失,直至請求法律保護。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寫明。

十、備註: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水錶底數:

電錶底數:

煤氣: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附租方內物品及日常費用交接清單一份

租房合同 篇2

轉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轉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租房屋的情況

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__區/縣______路_______號______樓____層_____室的______(公有/非公有)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__號______室(以下簡稱轉租房屋)轉租給乙方。轉租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轉租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2. 轉租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和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予以明確。

3. 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裝置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三)中予以明確。

第二條 轉租用途

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 )(編

_________________)。轉租房屋的用途為________,乙方承諾按(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用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轉租房屋。

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條 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轉租房屋。轉租期為_________(月/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 )的租期。

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轉租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轉租期屆滿前__________(日/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續籤轉租合同。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甲、乙雙方約定,轉租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

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其它費用

1. 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轉租房屋所發生的水、電及其公攤、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公共維修金、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___( 甲方 / 乙方 )承擔。

2. 乙方負責支付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轉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轉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 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轉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裝置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一概由乙方負責。

4. 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轉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5. 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後方可進行。

第七條 轉租房屋的返還

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日內應返還轉租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房屋佔用費。

2.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第八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1. 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2. 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 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1) 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2)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3)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4) 轉租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而甲方、乙方在簽訂租賃、轉租合同之時已被告知的。

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___倍支付違約金;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擅自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5)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個月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違約責任外,甲乙雙方還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l. 轉租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本合同租金條款。

2. 在房屋轉租期間,非依本合同約定,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轉租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 乙方未按約定或者超出約定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4. 房屋轉租期間,非依本合同約定,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西安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登記備案

1.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副本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正副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約定中未涉及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方/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__申請轉租合同登記備案。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乙方)未辦理房屋轉租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轉租方(甲方):(簽章) 受轉租方(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個人租房簡單合同。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合同範本《個人租房簡單合同》。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甲方代理人(簽章):

租房合同 篇4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麼該合同自然終止。

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2)協議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3)房屋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閒置,不能物盡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況下,不允許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訴到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請求法院調解或者判決,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如何賠償

問:今年,我租了一間店面房,租期約定兩年。在經營使用了3個月後,我因故無法繼續承租該房屋,並向房東提出解除合同。房東稱,不租也行,但我要將剩餘租期的租金賠給他。請問,如果我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賠房東那麼多錢嗎

答:處理此類糾紛的原則是,租賃合同中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合同能否繼續履行。當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或者履行成為不必要時,合同才能解除。

至於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如果租賃合同未對此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說,剩餘租期超過3個月的,賠償數額按3個月租金計付;剩餘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餘租期的租金計付。因此,就你的情況而言,你需賠償3個月的租金給房東。

三、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注意的問題

1、 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後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麼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並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係,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2、 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如何確定

身為律師,我經常碰到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詢問:“法律有沒有規定一個明確的違約金數額標準”

這裡我要再次告訴大家:“沒有!”

在合同法中對於違約金數額的確定主要就是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這一點在本書第一篇介紹違約責任時我們早已介紹過了,房屋租賃也沒有特殊規定。

但是,房屋租賃合同解約時,如果沒有約定的違約金,如何確定單方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這很難準確認定。

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損失如何認定承租人要另尋房子租住,花費的時間很難計算,除必要的搬家費等,不管找到還是沒找到,都很難準確地認定實際損失數額。

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說“造成房屋空置產生損失”,但是空置幾個月的損失是合理的呢你總不能永遠空著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張一年半的空置損失,最終法院只支援了四個月的。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違約金標準的不確定性和爭議,律師建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雙方一定要把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明確在書面合同中。比如明確約定幾個月的房租為違約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標準確定違約金的數額。

這樣,一旦發生單方解除的情況,守約方主張違約責任簡單方便;而違約方呢對自己的違約行為的後果也有所預期,可以事先準確判斷後果,在是否違約時就會有一個得與失的客觀衡量。對雙方都有好處。

3、 如何做到提前解約,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經常碰到因為客觀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我們前面說過,如果在解除時,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可以不承擔。

可是誰能保證協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這個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採取些變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房屋需要拆遷、承租人工作地方發生重大變化等等,當然,如果有這些情況發生,也應該給另一方保留必要的準備時間才算合理。

再比如,從租賃雙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為了出租獲利。所以,也可以從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雙方的違約責任。

比如可以做類似如下的約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以不低於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則承租人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區為承租人另外尋找到與原租賃房屋、租金標準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費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其實,上述變通辦法,即使提前沒有約定,在某一方要單方解除時也不妨提出來與對方協商,但是如果提前沒有約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對方也未必就要絕對接受,所以,可能的話,還是事先約定為好。

4、 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書面手續。前面我們講過,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要有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餘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檔案予以證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上述檔案,另外,還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解除時雙方應該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是什麼、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檔案中明確。

比如我們前面提到的這個案例,尹某在搬離時到底與黃某是否憶達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是否明確不追究違約責任由於沒有書面檔案,根本無法確認。

所以,不管解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檔案。協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雙方簽訂檔案怎麼辦守約方可以單方向對方發同相應催示函主張權利,並保留催示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租房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 年 月 日共同簽訂的《 租賃合同》(下稱合同)的解除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遵守。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下事實: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的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收取乙方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乙方經甲方允許,已實際對承租房屋進行了裝飾、裝修和改造,並支出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

3、乙方承租後為承租房屋添置了 等物品,價值人民幣 元(大寫: );

4、甲方已代收乙方繳納的水、電、煤氣等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尚欠水、電費用 元。

三、乙方裝飾、裝修及改造費用與欠付甲方租金、欠繳水、電費相互折抵(或折抵後甲方/乙方須向對方另外給付人民幣 元)

四、乙方在租房期間應承擔:水電費(自行交費,退房時憑交費收據結算);租房時一次性交清:有線電視費、衛生費、物業費、樓道燈費

五、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依約履行,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約定補償款20%的違約金,如造成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六、乙方要保持租賃的樓房和房內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由乙方修復或賠償(包括門窗、玻璃、結構、供排水管、水電錶、電扇及現有傢俱等)

七、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內規定的條文細則,原則上雙方不能隨意終止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若甲方想早收回或乙方想延長租期,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單方違約,對方有權終止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必須結清有關費用。

八、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九、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該個人租房解除租房合同協議書和協議規定乙方損壞東西需要賠償)

十、雙方商定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乙方在承租期間,不得將該房屋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或影響鄰居休息,如有此事發生,甲方有權立即收回該房屋,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在房內從事一切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 篇6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區 路/街(巷、裡)116號房號的房地產(粵房地證字)出租給乙方作 辦公 用途使用,建築(或使用)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 賃 期 限 月租金額(帀種: 人民幣)元

小 寫 大 寫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 (月、季、年)的第10日前按 現金或者轉賬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帀) 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 退回乙方(退回乙方、抵償租金)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裝置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現狀交樓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不少於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15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自行裝修間隔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60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產權號: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崑山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情況

1-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崑山市 區 路 弄 (號) 室(部位)(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土地用途為 建築面積 房屋型別為 結構為 。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 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准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期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3-2、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 元整。(大寫 萬 仟 佰 元整)。租金 ___年內不變。

4-2、租金按 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於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後乙方應於每期的 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證金

5-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為 元整。(大寫 萬 仟 百 元整)。

5-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後應予以書面簽收。

5-3、租賃期滿後,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並付清應付費用後,經甲方確認後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乙方應把已交納過的單據(影印件)交於甲方。

6-3、物業管理費由 方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見裝置清單)交付乙方使用。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7-2、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7-3、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經乙方催告後,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4、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8-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或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8-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並愛護使用該房屋及設施,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錯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可要求立即賠償。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 元整。(大寫 萬 仟 佰 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

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崑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 該房屋佔用範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c、 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災失或被鑑定為危房的;

d、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裝置清單)內空格部分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共四頁,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十二、備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中介方: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