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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裝置租賃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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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起重裝置租賃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範本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範本1

承租方(甲方):X

出租方(乙方):XX XX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型別及數量:根據現場施工需要決定。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個臺班起算;

2、每個臺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臺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3、超過8小時臺班外的工作時間為加班時間,每小時170元,在當年年底進行統計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乙方吊車到現場時,費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安全作業的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由於甲方的誤指揮或者不符合規範要求而發生的事故、施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訊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裝置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每次施工不低於1個臺班,若實際臺班超過1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裝置,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按時支付出租費用。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裝置的一切不良行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保證執行正常。如果裝置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裝置。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應。

4、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六、結算方法

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制定專人簽證,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範本2

出租單位:淮安市榮華建築裝置租賃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江蘇巨集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施工地點:

第二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起用時間:年日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裝置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裝置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裝置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訊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效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專案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範本3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表一、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機 械 名 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租賃期限/

起止時間租金標準

(元/月臺)租金小計(元)

合 計

表二、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工 種 類 別人 數月 工 資工作期限/起止時間工資小計(元)備 注

塔機司機

塔機指揮工

施工升降機司機

合 計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4.支付時間:

第二條 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4.負責提供機械裝置司機 名/臺,指揮工 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8.租賃期滿後 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安裝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裝置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 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政 編 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範本4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裝置、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裝置,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

特別說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裝置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裝置。

四、甲方裝置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裝置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裝置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裝置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裝置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裝置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 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範本5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有關權利義務達成如下條款,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用機械名稱、規格、數量:

1、機械名稱及型號,生產廠商;

2、數量臺;

3、租用高度為m。

二、使用地點:省市(縣)路號工程專案

三、租用期限及機械進場時間:

1、機械的進退場時間,以乙方的通知為準。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安排機械的進退場。

2、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按月租金計算方式收取和支付租金。

1、月租金:元/臺(小寫:);

2、租金計算:租賃期以機械安裝單位安裝結束進行檢測合格日起計算租金,至乙方通知要求停機之日止。

3、租賃費不論甲、乙雙方在簽約前是否預料到(包括租用時間的期限等)均不得調整,且甲方應滿足乙方工程施工正常運轉的需要。

4、租賃的裝置,除基礎(不包括地腳螺栓、螺母)和附著預埋打孔工作由乙方負責外,機械本身電箱以內的線路、任何配件(包括維修的配件及輔助材料)、附著(包括附著的改制等)與租用機械有關的一切材料和裝置均由甲方負責,由此而發生

5、每月30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月租金的%;租用結束後天內,乙方支付給甲方總租賃費的%;餘款在機械退場前,乙方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結算手續,支付並扣除已支付租金的剩餘租賃費用。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或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供合格的建築機械裝置,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生產廠商和數量,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機械裝置的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和自檢合格證,以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檔案。

(2)建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包括合同、合格證、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檢驗報告、維護保養記錄等執行資料;安裝驗收資料。

(3)甲方應提供技術保障服務,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到達現場並儘快修理排除故障,恢復執行。

(4)向乙方就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提供技術交底。

(5)承擔操作、保養、維護工作,指派的操作人員、維護人員、指揮應持有相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並應做好記錄。

(6)負責處理甲方操作過程發生的一切事故或問題,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或損失。

2、乙方義務

(1)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不拖欠。

(2)負責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裝置驗收,或者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裝置驗收。

(3)按機械使用規定和操作規程檢查機械裝置的保養維護情況及記錄。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承租機械的進退場作業以及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⑸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本合同的建築起重機械。

六、雙方具體的工作及責任:

1、甲方工作及責任

(1)甲方委任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提供一份機械裝置的基礎施工圖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基礎的施工。

(3)負責租賃機械裝置的進場和退場的運輸工作,根據乙方要求的進場和退場的時間,及時組織和做好機械的進場和退場的準備工作。

(4)隨機操作人員(由甲方按規定配備人/臺)工資由甲方發放,滿足乙方施工生產的需要和安排,保證機械在要求的時間內正常運轉。

(5)根據乙方施工生產進度的要求,及時地做好租用機械的組拆、頂升、附著、保養等工作,確保乙方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

(6)甲方應對乙方租用的機械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配備易損的零部件,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應及時派員組織搶修,盡力縮短搶修的時間。每月累計保養及維修天數為。

(7)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起小時內應到達現場維修,若搶修超過了上條及本條約定的時間或天數,自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復執行日止。若機械故障系乙方違章指揮、作業造成,乙方仍應支付修復停運期間的租金。

(8)做好自身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證機械的正常運轉,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9)甲方的司操人員(包括作息時間)和機械的運轉應聽從乙方統一安排,若發生司操人員有消極怠工等不良現象,乙方有權要求換人或在支付租金費用中扣罰司操人員的工資。

(10)甲方提供裝置所帶的配電箱、開關箱必須符合標準要求,若不能通過報驗或不能滿足乙方文明施工的需要,甲方應立即更換和整改,否則乙方有權替換,所涉及費用在租賃費中扣除。甲方提供的裝置也不應出現鏽蝕、油漆剝落等問題,應進行防腐刷漆處理。

2、乙方工作及責任

(1)乙方委託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為乙方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

(2)按工程進度的要求,向甲方提出租賃機械進、退場時間。

(3)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基礎圖在預期的時間內做好裝置基礎和附牆預留工作。⑷對甲方司操人員、機械的執行狀況等有安排工作的權力,對甲方消極怠工等不良行為而提出合理意見甲方應該執行,若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做好工作,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相關人員調離乙方的工地。

(4)乙方做好大型機械進、退場的準備工作,做到路通、電通(電源送到裝置本身的二級配電箱內),並做好起重機械從進場到退場全過程的安全保衛消防監控工作。

(5)乙方為甲方司操人員提供食宿方便。

(6)乙方應合理安排機械維修和保養時間由甲方進行維護保養作業,進行記錄並簽字確認。

(7)乙方配備專職的機械協調人員,負責對機械作業統一協調,但不得強令司操人員違章作業。

(8)乙方提供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砼試塊報告、地耐力說明。施工機械避雷接地裝置應在基礎周圍安裝,接地電阻≤30Ω,且應保證施工機械所需電流、電壓正常,供電電壓380V(獨立專線)。

七、安全工作

1、雙方同意按相關規定另行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遵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權力義務,安全協議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租賃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機械事故,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如由於甲方裝置質量或操作等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操作機械裝置、違章指揮及其他人為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八、其他約定

1、租賃機械的交接與驗收:

(1)甲方應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提交合同約定的租賃機械,由甲方現場安裝後才能投入使用的機械自甲方安裝除錯合格之日起為移交日期。法律法規規定的須安裝除錯且檢測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機械,實際檢測合格之日為移交日期。

(2)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施工企業承擔安裝和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由乙方委託並與之簽訂安裝拆卸合同或檢測合同,所訂立合同受本合同條款約束。

(3)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規定的塔吊、施工升降機現場使用期超過一年要進行再次驗收,應按規定或按當地主管部門規定使用期限的規定執行。

2、租用期內,乙方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的裝置無關。乙方違反合同義務以本合同所承租的機械裝置對外作抵押、質押、擔保、轉賣、抵債等有損於甲方物權的任何行為均為嚴重違約,甲方可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未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雖提供機械裝置,但型號、規格與合同不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未按乙方通知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損失金元/日。

5、甲方在合同期間無合理理由停止服務致使機械停工達天及以上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該機械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認為應當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

6、補充條款:

7、在執行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相互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款付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範本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裝置用於乙方施工;

2、本裝置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裝置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裝置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裝置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裝置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裝置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臺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裝置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裝置進場後付清;

4、裝置基礎預埋件費每臺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裝置使用及維修

1、裝置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裝置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臺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裝置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技術資料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裝置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裝置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裝置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範本7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承租人單位制定的《建築起重機械租賃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就租用建築起重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使用地點、專案名稱和施工內容

使用地點: 彭山區青龍開發區

專案名稱: 成都蘇寧B2C自動分揀中心專案

第二條:租賃裝置明細、租賃費用及支付

1、進出場費為正常安拆價,如甲方由於圖紙更改或場地原因使安拆場地發生變化增加難度,則進出場費甲方應按實際增加費用進行追加。塔機一次性進出場地運輸費、安裝拆卸所用吊車費(25T及以下汽車吊費用)、安裝拆除人工費、地腳螺栓等配件費和塔機檢測費(包括塔機頂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終高度後再次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費用)以包乾方式計,由乙方包乾使用。進出場費16000元/臺,包乾使用。

2、春節放假期間7天不計取租賃費。遇不可抗力引起裝置停用閒置時,不收取租賃費。

3、計價方式: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預計使用時間月,租賃費用總額約)。租賃費用結算以實際使用天數辦理;辦理流程:每月25日,乙方開據發票、在甲方公司辦理付款手續。

5、支付方式:轉帳支票或現金。

6、支付期限:進出場費在裝置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後一個月內支付全額16000元,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發放;租賃費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資其餘25%在建築起重機械拆除出場後辦理租賃費用結算打欠條公司蓋章;工程竣工後四個月內支付完剩餘費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裝置進場到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之日為安裝期間,裝置租賃費用計算從檢測合格之日開始計算至報停日塔吊租賃不足四個月按四個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15日內,續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租賃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裝置租賃費用計算截止日期為裝置停止使用之日。

如裝置停止使用後不具備拆除條件,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計取閒置費用,具備拆除條件後,不再計取閒置費用。

第四條:租賃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專案要求的時間完成建築起重機械安裝,並通過第三方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並開始計算租賃費。甲方工程專案必須保證合理的安裝條件。起重裝置備案、安拆備案、使用備案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必須配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2、甲方工程專案應當在建築起重機械要停止使用前 7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儘快安排建築起重機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須保證合理的拆除條件。

3、如果甲方停止裝置使用後,通知乙方折除裝置,或無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裝置,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不再計取租賃費用和閒置費用。

第五條:租賃的建築起重機械的裝置管理

1、租賃的建築起重機械由乙方負責操作和裝置管理。建築起重機械應當配備取得相應特種作業證(四川省建設廳頒發)的操作、指揮和安拆人員,並對裝置及配置的機組人員進行日常檢查和管理,確保裝置在安全、正常技術狀態下執行,對裝置的安全使用負責。

2、因故障造成租賃機械無法正常執行時:一般故障乙方應在4小時內排除,大的故障(起升、迴轉、小車的大故障)不得超過12小時。如12小時內未能修復的,乙方免收維修期間的租賃費。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甲方仍應支付修復停運期間的租金。每月每臺塔機故障不得超過2次4小時以上,若超過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個臺班,每月超過一次24小時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個臺班。

3、雙方約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時為機械正常維護保養時間,具體時間由甲方工程專案與乙方管理人員商定。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要求乙方正確安全地操作和維護租賃使用的建築起重機械。若因為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3、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承租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收或驗收乙方交付的機械裝置。

4、甲方應當為租賃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本合同名下機械,不得對租賃機械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

6、配合乙方辦理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7、不得違章指揮建築起重機械和機組人員,不得強令機組人員冒險作業。

8、承租人應當確保出租人塔機進出場三通一平,排除障礙,提供安裝和拆卸的地理條件。

9、保證塔機供電電源安置在塔機基礎附近三米內,專用配電應按用電規範要求配置,電壓應保持在360-400之間。

10、塔機操作和指揮人員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過20點,超過由承租方付超時工資,每人每小時15元。

11、為機操工和指揮人員提供食宿環境。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於塔機本身效能原因及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完成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驗收,並通過第三方檢測,不得提供已經淘汰或報廢的機械裝置。乙方應提供塔機基礎圖並負責安裝地腳螺栓的預埋工作,提供塔機使用的相關資質及裝拆資格說明,並保證進場塔機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內(20xx年08月01日後出廠的裝置)。

4、乙方應向甲方當提供建築起重機械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產權備案證等資料,負責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塔機駕駛室應加質量好的鎖,加強管理)。

5、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乙方應每月向甲方出具每臺裝置的自檢記錄;操作人員應按時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維修保養記錄。

6、乙方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並承擔鋼絲繩、滑輪、料斗(每臺一個)、長短吊繩。吊繩三副以舊換新,丟失賠償每副80元,塔吊上的繩卡、吊鉤、吊環由出租方自備,場地上的繩卡、吊鉤、吊環由承租方承擔。

7、乙方指派的機組人員具有兩年以上的操作經驗,必須具有相應的上崗證(四川省建設廳頒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並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保證每班一個司機,兩個指揮,否則將視具體情況扣除當班人員的工資及機械租賃費。

8、由於承租方工地供電電壓的問題造成塔機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賃費出租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按正常租賃費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單方解除合同,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機械的,致使租賃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租賃機械轉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5、因甲方施工現場條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賃機械進場後停工或停工後延遲出場,甲方應按租金(不含人工)的65%的金額向乙方支付閒置費用。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甲方書面告之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效能達不到甲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機械裝置原因和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不當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該機械日租金100%的違約金。

4、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應立即組織人員和裝置進行緊急搶救和搶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乙方和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裁定:甲乙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雙方特指定以下人員為履約聯絡人。

甲方專案經理: 乙方業務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執行經理: 劉富兵 維修聯絡人:

聯絡電話:XX 聯絡電話:

現場裝置管理:彭正明 投訴聯絡人:

聯絡電話:XXX投訴電話: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頁,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檔案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