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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會會議紀要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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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協調會會議紀要範文,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到你們。

協調會會議紀要範例

協調會

協調會是專門為解決某一特定問題而召開的多方參加的非常規會議。一般而言由該事件上級部門負責召集該事件所有相關部門在一起召開的會議,用於解決單個部門無法解決,需多個部門協調的問題或是某項工作的推進。

協調會是專門為解決某一特定問題而召開的多方參加的非常規會議。

一般而言由該事件上級部門負責召集該事件所有相關部門在一起召開的會議,用於解決單個部門無法解決,需多個部門協調的問題或是某項工作的推進。

協調會是專門為解決某一特定問題而召開的多方參加的非常規會議。

一般而言由該事件上級部門負責召集該事件所有相關部門在一起召開的會議,用於解決單個部門無法解決,需多個部門協調的`問題或是某項工作的推進。

協調會會議紀要範文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濟南組織召開了濟寧市、泰安市新泰採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優選工作啟動會。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物價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濟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微山縣光伏基地推進辦公室、微山縣發展和改革局、汶上縣發展和改革局,泰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泰市人民政府、市光伏發電示範基地建設指揮部、市發展和改革局,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的代表參加了會議。會上,省發展改革委介紹了濟寧市、泰安市新泰兩個採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有關工作推進情況,濟寧市發展改革委和新泰市人民政府對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專案投資主體優選工作方案、評分標準及有關基礎工作準備情況進行了彙報,省物價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結合各單位任務分工作了發言,水規總院對基地專案投資主體優選工作方案和評分標準提出了建議,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領導對基地專案競爭性評優工作機制、優選方式、基地建設監督管理方面進行了指導。經過會議討論,對濟寧市和泰安市新泰採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專案投資主體優選工作事項形成紀要如下:

一、進一步健全採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工作組織。濟寧市和泰安市新泰採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是國家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確定的重點專案,是探索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降低成本的重要依託,也是推進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和有效利用的有益嘗試,對於促進我國光伏產業升級和山東省經濟轉型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國家能源局關於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建設的總體要求,省發展改革委抓好統籌協調,濟寧市和泰安市(已委託新泰市)分別負責各自基地專案的投資主體優選和建設執行等工作。濟寧市、泰安市新泰分別組織成立了基地推進組織領導機構,要進一步完善基地專案管理機制,明確相關政策,提供保障服務。國家光伏技術歸口管理單位(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國網電力科學研究院)將做好基地建設技術支撐工作,為山東省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和擴大市場規模提供技術保障。

二、進一步完善基地專案基礎準備工作。根據國家能源局《關於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工作協調會的會議紀要》(國能綜新能〔2016〕409號)要求,濟寧市及新泰市分別提供了有關用地條件和價格檔案、集中接入系統工程的工作介面和投資介面等基礎參考資料,以及地形圖和各專項規劃報告等技術參考資料。根據現場地形地貌和場址可用性條件,濟寧基地分為3個10萬千瓦和4個5萬千瓦專案(包括一個平臺專案),泰安市新泰基地分為4個10萬千瓦專案和2個5萬千瓦專案(包括一個平臺專案)。在滿足基地建設要求的前提下,協調電網公司統籌考慮基地送出,落實接入系統方案。濟寧市、泰安市新泰可統籌建設基地公共基礎設施,確保基地內各專案的實施進度。

三、進一步優化基地專案投資主體優選工作方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基地專案投資主體優選工作應以國家能源局《關於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工作協調會的會議紀要》(國能綜新能〔2016〕409號)為基礎,進一步優化基地專案投資主體優選評分標準等以下幾方面內容:

1. 進一步完善評分標準“業績水平”有關內容。濟寧市應將“業績水平”漁光或農光互補部分(總分值5分)評分標準調整為:“20MWp以下漁光或農光互補電站不得分,20MWp及以上得3分,50MWp及以上得5分,之間按線性插值計算”,並提供相應光伏電站專案備案檔案以及漁光互補或農光互補等證明材料;泰安市新泰應將“業績水平”評分標準修改為:“併網業績200MWp為10分,大於等於1000MWp為20分,之間按線性插值計算”。

2. 進一步完善評分標準“電價水平”有關內容。泰安市新泰應將評分標準調整為:申報價格不得高於所在地現行標杆上網電價,也不得低於現行光伏發電標杆電價15%以下,低於15%的取消參評企業評優資格;測算扣除最高價及最低價以外所有專案的平均價格(取整後精確到人民幣分/kWh),以該平均價格下浮5%為最高分,專案申報價格等於或低於該價格的,均得滿分,專案申報價格比該價格高的,每高1分錢/kWh扣2分,最低得0分。濟寧市應參照上述標準,進一步補充完善“電價水平”有關內容。

3. 進一步完善評分標準“產業轉型貢獻”有關內容。同意濟寧市、泰安市新泰給予對地方經濟轉型有貢獻企業一定分值。同時,為了充分體現領跑者基地專案投資主體優選工作對光伏上網電價降低的推動作用,建議增加“獲得產業轉型貢獻加分企業申報價格若高於上述平均價格,則取消該加分”相關內容。

4. 進一步明確基地建設工作進度要求。濟寧市和泰安市新泰在優選工作方案中應明確各項工作時間節點,按照國家能源局《關於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工作協調會的會議紀要》(國能綜新能〔2016〕409號)要求,確保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基地專案投資主體優選工作,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基地專案建設工作。

5. 同意濟寧市以投融資平臺公司代表政府參股10%的方式與中標企業共同參與基地專案建設,政府參股收益統籌用於精準扶貧。

6. 基地專案投資主體優選工作完成後,濟寧市和泰安市應及時將優選結果上報省發展改革委、省物價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和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等有關方面,並與省物價局進行對接,將優選確定的基地光伏電站專案電價水平作為電價批覆依據。

7. 凡是與基地專案投資主體優選相關的條件要求應在招商公告中一次性告知參與優選的企業。

四、進一步明確基地專案投資主體優選和建設進度。濟寧市和泰安市新泰應按照本次會議要求,會同有關方面抓緊完成基礎資料、優選工作方案、評分標準等優選材料終稿,釋出招商公告,9月底前完成專案投資主體優選工作;應統籌協調基地專案各建設投資主體和有關電網企業,確保2017年9月30日前基地所有專案建成併網。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應抓緊落實基地建設所需彙集站及電網送出工程,為確保基地專案建成後順利併網提供有力保障。

五、進一步加強基地專案的監督管理。省發展改革委將在國家能源局等有關方面的指導下,會同省物價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統籌協調、督促推進濟寧市和泰安市新泰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建設各項工作。國家光伏技術歸口管理單位要做好基地專案的全過程技術管理,充分利用資訊化手段,組織開展專案關鍵裝置和系統執行效果監測,完善專案建設執行評估體系,切實保障光伏領跑技術基地的技術先進性和質量效益。

出席會議主要人員:國家能源局樑志鵬、邢翼騰,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易躍春、呂嵩,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魏建強、王夢學、孫寧,山東省物價局王海明、史華南,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左衛華,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劉冀邱、曹增功, 濟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董亞寧、張鳳菊、張鵬, 微山縣光伏基地推進辦曹勇,濟寧市微山縣發展改革局張傳明、嶽憲昌,濟寧市汶上縣發展改革局房兵、王永軍,泰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維瑞、劉光慶、石震, 新泰市倪建軍、王延彪, 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山東分院張世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