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蘇州戶口遷入辦理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理條件
(1)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2)在國外、境外取得學位的留學人員;
(3)具有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且年齡男性40週歲以下、女性35週歲以下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4)被單位合法聘用(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並辦理特聘工作證),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同時段交納社保、醫保、公積金,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且年齡在30週歲以下,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
(5)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的畢業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及蘇州市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
(6)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幹部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
(7)需人事局審批准入的其他人員;
上述(1)至(3)項人員除本人戶口準遷外,允許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隨遷。
辦理材料
1、購房落戶:
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
(2)房屋產權證
(3)戶口簿(經核查不能準確反映遷移人真實戶籍情況的需提供戶籍證明)
(4)參保證明(參加園區社保的,扔需提供園區公積金紙質證明)
(5)婚姻狀況證明
(6)家庭成員關係證明(非同戶人員須提供)
2、投資落戶:
(1)身份證明
(2)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3)參保證明(參加園區社保的,扔需提供園區公積金紙質證明)
(4)營業執照
(5)稅務登記證
(6)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證明
(7)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
(8)婚姻狀況證明
(9)家庭成員關係證明(非同戶人員需提供)
(10)獨生子女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區行政中心視窗、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視窗提出申請,也可以郵寄申請或網上辦事大廳、傳真等方式申請;
(2)收到申請人《戶口遷入》申請材料當場或1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當場改正,允許當場改正;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機關能夠當場作出上報決定的,當場作出上報決定;
(4)決定後,依法在受理之後,全部符合要求的,作出許可的部門意見書,呈報局領導審批;
(5)上級公安機關的不許可決定,說明理由,並告知依法申請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可選擇郵寄。收到上級公安機關許可決定的,2個工作日內發放證件,可選擇郵寄。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2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