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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戶口離婚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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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外地戶口離婚怎麼辦理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外地戶口離婚怎麼辦理

異地戶口離婚手續怎麼辦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的,必須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書,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時,應向登記機關提供以下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該寫明雙方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義務,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物及債務等做出妥善安排,協議內容應保護未成年保護法和未成年合法權益;

7、離婚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進行申請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取得到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8、離婚的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的義務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起訴離婚的具體程續:

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