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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京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在哪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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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京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有哪些申請條件?該補貼的申請工作是哪個部門負責?接下來有小編為大家整理出2020南京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在哪裡申請,希望大家喜歡!

2020南京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在哪裡申請

2020南京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在哪裡申請

本市各類用人單位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增吸納本市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受理部門:

符合申報條件的.用人單位,向註冊地所在區人社部門,按實際新增招用就業的人數提出吸納就業補貼申請。

申報時間:

用人單位吸納補貼按季申報,需在季度首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申報。

申請材料

1、《用人單位申請吸納就業補貼承諾書》;

2、《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申請表》;

3、《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

稽核流程:

區人社部門在收到申報後應進行下列處理:

1、受理

應稽核用人單位是否在本區納稅。申報材料與內容完備的,予以受理;申報材料與內容不完備的,一次性告知原因並退回補充申報。申請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補充申報材料與內容完備的,予以受理;逾期未補充申報或補充申報材料與內容仍不完備的,不予受理。

2、稽核

核查申報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以及新增就業人員勞動合同、就業登記、社會保險繳費等資訊,必要時可通過電話、上門等方式予以核實。

3、上報

(1)對稽核通過的,區人社部門公示七天,將《申請表》、《彙總表》於當月15日前報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2)區人社部門應將申報、稽核、上報的資料歸集存檔備查。

複核

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抽查複核就業登記和參保情況,彙總後將彙總表報送市財政部門。

核撥

市財政部門審定,將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撥付至相應區財政部門,區財政部門撥付至用人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與用人單位納稅所屬區(園區)財政按1:1比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