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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計算方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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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又到了發放年終獎的時候了,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了關於年終獎的計算方法,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年終獎計算方法最新

一、一般年終獎計算方法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二條的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僱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

2.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一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二、跨年度發放年終獎如何算

國稅發〔2005〕9號檔案規定的優惠計稅辦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只允許採用一次。若納稅人把前後兩年的年終獎在同一年發放,則其中一次需要與當月工資薪金合併計算納稅。

案例簡介:某企業由於財務人員疏忽,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時,把2014年的一次性獎金放在2014年年終發放,而2013年的一次性獎金正常放在2014年年初發放,造成了這些員工2014年使用了兩次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優惠演算法,從而導致企業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員工同一年在兩個以上單位取得年終獎

國稅發〔2005〕9號檔案的優惠政策,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員工同一年在兩個以上單位取得年終獎 ,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 、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五、工作未滿12個月年終獎

工作未滿12個月取得年終獎,按照國稅發〔2005〕9號檔案規定,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六、分多次發放年終獎

僱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七、年終獎與年終雙薪同月內取得

對職工在同一個月內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和年終雙薪,應將所取得的雙薪與全年一次性獎金合併後,應比照國稅發〔2005〕9號檔案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徵稅辦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