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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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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主要是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具有深厚的法學專業知識功底,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達到較高的外語水平,具有創新精神和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事法律工作的應用型、複合型專門人才或具備會計知識和能力的法律複合型人才。以下是本站就業指導網為您提供的《法學專業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書》。

法學專業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書

  【法學專業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書】

一、自我分析

也許認識自己是世界上最難的一件事了,所以人要花一輩子時間去認清自己,摸索自己。大學時光,匆匆而過,很關鍵的一件事就是要找準定位,發現自己的能力潛在處,然後伺機而發。我很理性,做事之前都會考慮事情的變故以及自己的做法是否妥當,尋求最佳的方案。同時富有正義感,做事說一不二,為人正值穩重。最重要的是本人對法律知識很感興趣,尤其是對案件具有較強的敏感度。本人喜歡推理,喜歡對一些法律事件做出自己的評價,儘管水平有限,但是激情頗高。同時做事細心謹慎,精益求精,不求最好,只求更好。當然金吳足赤,人無完人。本人缺陷也很多,譬如有時不夠自信,辦事偶爾會猶豫,想法過於複雜,不喜歡在眾人面前說話等等。

 二、職業選項

1、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進入國家司法機關

最近幾年,國家通過司法考試招收國家公務員的人數在逐年增加,但與逐年增加的法學專業的畢業生數量相比顯得還很少,同時考試難度很大,錄取率較低,出現眾人過“獨木橋”的局面。但是隻要認真準備,充滿信心,考取公務員的機率還是很大的。

 2、步入社會做完整的法律人

受大環境的影響,現在的律師事務所在找人的時候,如果應聘者沒有通過司法考試,不能給他們帶來案源,他們通常是不考慮的。但對於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有案源的恐怕只是很少一部分。法律專業的畢業生應該怎麼樣撬開律師事務所的大門呢?在我國仍然有一些律師事務所是通過辦好每件案件來吸引案源的。法律畢業生應該找這樣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很多人眼裡,律師是個看起來很美的職業:收入豐厚,衣食無憂。所以,當律師成了大部分法律畢業生共同的選擇。

3、從事科學教研工作

在科學教研工作的好處是穩定,生活有規律。但是,法學畢業生有機會還是步入社會比較好。在現實社會中,老師基本上都是從學校到學校,對社會生活了解不夠多,科研和實際脫節,因此想成為一個完整的法律人,在科學教研工作也許不是很好的選擇。

三、職業目標

因為本人自打選擇法學專業後,就立志做一名優秀的律師。不但自己從小就深受律師的正值所感染,覺得律師是當今市場最威風的職業,因此十分喜歡律師的職業。雖然當前我國律師人數較多,市場似乎出現飽和的狀態,但是結構性差異仍然存在,優秀律師更是少之又少。因而當一名優秀的律師將是法律最好的出路。

四、就業方向職業的能力素質要求:

只對律師職業做研究

1、良好的'政浩素質,高尚的道德修養

作為一名人民律師,要以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為已任,時刻把人民的利益、國家利益放在首位,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素養同時,還必須不斷進行自我修養,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所有這些,都是律師事業發展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精神源泉,是做一名合格律師的前提條件司法部從一九九五年起在律師資格考試中增加了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內容,這表明,管理者對這一問題已引起了高度重視。把這一內容的考核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的議程,是一個非常好的開端,這必將對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和律師綜合素質的提高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

 2、狠抓業務,練好紮實的基本功

律師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並通過具體的業務活動宣傳法律。因此,律師不但要精通律師業務方面的知識,而且要精通法律專業知識,同時,還必須掌握與其業務活動有關的其他相關知識。只有這樣,才可能在錯綜複雜的業務活動中站住腳,並立於不敗之地。

做一名稱職的人民律師,精通法律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還必須有淵博的相關學識。也就是說,要當好律師還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社會科學知識,涉獵的知識範圍要廣泛。只有這樣,才能在處理各種法律事務時得心應手,鎮定自若。

3、做一名合格律師,還必須有厚實的語言功底,雄辯的口才,超的演講能力。律師在人們的心目中,不但是法律方面的專家,而且還應該是個語言專家。因為律師只有將自己對案件的看法,用精練的語言表達出來,說服合議庭,使自己的意見被採納,才算真正實現了自我價值。所以,學習語言知識,演講技巧,使自己變成精明強幹、敏銳幹煉的“智者”,是每個律師都應該追求的目標。

五、與就業方向職業目標的差距

根據當一名律師所應該具有的素質來對照,我的不足顯然。

當一名優秀的律師是本人當初選擇法學專業的初衷,但是經過將近一年的時間的學習,我發現法學實在是一門很難學好的課程。課多內容多導致記憶的量很龐大,同時內容非常的抽象極易難懂,而對於一些重要概念的不清晰導致的是對一整節內容的混要不清似懂非懂。更糟糕的是,上大學後,本人的惰性如撒旦的魔咒一樣襲滿我的全身,平時很少花時間來鞏固知識,因而當一名優秀律師的前提掌握全面的精深的法律知識我都還具有很大的差距。

從事律師工作必須具有相當的實踐能力,本人自打進入大學以來,除了整天呆在學校外,除了上課睡覺,根本談不上有什麼社會實踐的經驗,因而動手或者相關的能力很是有待提高。

律師就是在法庭上辯論,脣槍舌劍,相當的口才是必不可少的。我從來沒有為自己的口才而自卑過,但是由於本人的性格問題,極不願意在大庭廣眾之下說那麼一大堆話,做人低調的我奉行“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的原則,也許這點和當律師所應該展現的一面不是很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