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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招聘怪相不斷嚇跑求職者:看面相拉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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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過後,多場招聘會輪番登場。記者發現,遊蕩在各展位之外到處招人的還有一些是知名的保險公司。看到有求職者經過,就會採取尾隨、推介、留電話、去面試的“四部曲”。招人過程中,更是怪相不斷。

保險公司招聘怪相不斷嚇跑求職者:看面相拉人頭

怪相1:

看面相、才入職就要建團隊

“先生在找工作吧,有興趣到我們公司試試嗎?我覺得您氣質、潛能都很不錯,以後收入也會很好。”不到半小時,在熙熙攘攘的應聘隊伍中,記者兩次碰到保險公司的“主任”、“經理”在移動式“攬才”。

稍一遲疑,他便拉著記者往人群外圍走。“我是××保險公司業務經理,我觀察到您做事挺有信心,不像有些應聘者連簡歷都不敢投遞出去。”話剛落,這位劉姓經理就掏出早就列印好的“面試通知”條,讓記者第二天就去公司面談入職事宜。然後消失在人群裡,去尋找新的.目標。

在現場,當記者要隨機採訪一位應聘者時,未及開口,他就說道,“您別找我了,做保險我沒興趣。”獲悉原委後,他自稱叫黃宇,在北京工作已近3年,春節前後參加了不下5場招聘會,每回都能“幸運”地被保險公司人員從眾人裡“相中”。他說,自己其實很認同保險公司推出的一些商業保險、理財類產品,“但接受不了那種忽悠的招人方式,幾乎每天都在要人,顯然留不住人嘛。”

怪相2:

各個部門冠以個人名

“又是太平人壽,你這已經是第四撥了,你們公司今天有多少人來招聘呢?”文靜的小夥子有點兒急了,臉發紅,瞪大眼睛。

“嘿嘿,我們是不同部門招聘,你剛才碰到的可能是我同事。”站在他對面,穿著淺色羽絨服的“大姐”不以為然,雙眼緊盯住小夥子,“想找什麼工作,有意向了嗎?要不要到我們公司試試。”

“你是什麼部門?”小夥子拽了拽肩頭的書包,又恢復了原來的神情。

“你帶簡歷了嗎?給我看看。”“大姐”主動出擊。看小夥子沒什麼動作,又熱心地說:“沒帶也沒事兒,你在我這兒填個表,明天下午公司就有面試,去試試吧。”說著,從手裡抽出一張表格。

“你是什麼部門?” 小夥子提高嗓門又問了一遍。

“嗯,李濤部,你看,這都寫著呢。”“大姐”指著手裡的表格,上寫:卓越人才工程面試表。

“‘李濤部’?是什麼意思,幹什麼的?”小夥子一臉狐疑,“怎麼感覺像傳銷。”

“不一樣的,”“大姐”趕緊解釋,“我們部門是以人名命名的。你不知道,保險在中國是朝陽產業,在日本人家是人均7份保單,中國呢,人均才0.7份……”看到小夥子有點兒不耐煩,眼睛轉向別的展臺,正在喋喋不休的“大姐”立刻煞住,換了話題,“不說遠的,我們部門有個大學生剛來了兩年,現在年收入都到20多萬了……”

這是記者在招聘會門口看到的又一幕。說話的小夥子叫張東,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分校的應屆畢業生。“這一個小時內碰到四五個,淨是保險公司。”張東皺著眉頭,也不知道這些公司是怎麼安排的,招聘人員遍地都是,除了剛才的“李濤部”,還碰到“騰隆部”、“神龍部”……

怪相3:

招來新人不做保險反而拉人頭

“知道那些人為什麼非要找你嗎?因為每拉到一個人,公司就會給他們發錢,諸如增員獎、人頭費,還可以向你收取培訓費,讓你去考那個保險代理人資格證,然後入夥去賣保險,進而向你和你的家人兜售保險,給他們帶來豐厚提成。”曾經從事保險業六年之久的張華文(化名)如此解釋招聘現場眾多保險“經理們”的熱面孔。

張華文告訴記者,招聘時他們一再宣告要的是行政儲備幹部,可臨到簽訂合同時,卻只有《代理合同》而沒有《勞動合同》,還解釋稱當員工由儲備幹部轉為正式幹部時再改簽《勞動合同》“等把你招來後,第二天可能像他們一樣,也得到招聘會門口去拉人。”

記者從招聘會主辦方瞭解到,其實會前已經做了“預防”措施,對只招業務員的保險公司限制或拒絕入場。“你也看到了,他們都沒有固定的展位,而是私自在場內招人。”

律師觀點:

合同必須與單位籤

北京冠衡律師事務所左祥其律師接受採訪時介紹說,保險代理人要求取得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資格證書,為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及提供相關服務,並收取手續費或佣金的個人。職業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是一種民事委託代理關係,不是勞動關係。因此,簽訂《代理合同》並不違法。但在招聘時宣告從事非保險經紀業務的人員,如果簽訂《代理合同》而非《勞動合同》就屬違法。

無論是以何種部門名義招聘員工,最終都要與公司發生關聯,包括簽訂合同以及隨後產生的一切後果,籤合同時則必須與公司籤。(記者 袁京實習記者 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