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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努力工作?工作是人們要用生命去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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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對工作的態度是他志向的表示。所以,瞭解一個人的工作態度,就是了解了那個人對生命的態度。

為什麼要努力工作?工作是人們要用生命去做的事

你在這個世界上將選擇什麼樣的工作?今後如何對待工作?從根本上說,這不是一個關於做什麼事和得到多少報酬的問題,而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意義的問題。

一位心理學家在一項研究中,為了實地瞭解人們對於同一個工作在心理上所反應出來的個體差異,來到一所正在建築中的大教堂,對現場忙碌的敲石工人進行訪問。

心理學家問他遇到的第一位工人:“請問您在做什麼?”

工人沒好氣地回答:“在做什麼?你沒看到嗎?我正在用這個重得要命的鐵錘,來敲碎這些該死的石頭。而這些石頭又特別的硬,害得我的手痠麻不已,這真不是人乾的工作。”

心理學家又找到第二位工人:“請問您在做什麼?”

第二位工人無奈地答道:“為了每天500美元的工資,我才會做這件工作,若不是為了一家人的溫飽,誰願意幹這份敲石頭的粗活?”

心理學家問第三位工人:“請問您在做什麼?”

第三位工人眼光中閃爍著喜悅的神采:“我正參與興建這座雄偉華麗的大教堂。落成之後,這裡可以容納許多人來做禮拜。雖然敲石頭的工作並不輕鬆,但當我想到,將來會有無數的人來到這兒,在這裡接受上帝的愛,心中就會激動不已,也就不感到勞累了。”

同樣的工作,同樣的環境,卻有如此截然不同的感受。

第一種工人,是完全無可救藥的人。可以設想,在不久的將來,他可能不會得到任何工作的眷顧,甚至可能是生活的棄兒,完全喪失了生命的尊嚴。

第二種工人,是沒有責任感和榮譽感的人。對他們報有任何指望肯定是徒勞的,他們抱著為薪水而工作的態度,為了工作而工作。他們不是企業可信賴、可委以重任的員工,必定得不到升遷和加薪的機會,也很難贏得社會的尊重。美國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提出了“需要的五個層次說”:

(1) 基本的需要:對於食物和衣物的需要,以抵禦飢餓和寒冷。

(2) 安全的需要:對居住在一個可以感到安全的地方的需要。

(3) 社交的需要:與他人分享興趣、愛好和交友的需要。

(4) 獲得尊重的需要:要求別人讚揚和認可的需要。

(5) 充分發揮能力、自我實現的需要:自我實現與充分發揮自身潛能的需要。

心理學家認為,為工作而工作的人,很少有機會獲得第4種和第5種人類需要。由於他們的生命需求沒有得到最大程度的滿足,或多或少的,他們失去了部分的生命樂趣。

該用什麼語言讚美第三種工人呢?在他們身上,看不到絲毫抱怨和不耐煩的痕跡,相反,他們是具有高度責任感和創造力的人,他們充分享受著工作的樂趣和榮譽,同時,因為他們的努力工作,工作也帶給了他們足夠的尊嚴,和實現自我的滿足感。他們不僅真正體味到了工作的樂趣、生命的樂趣,而且他們才是最優秀的員工,才是社會最需要的人。

工作是什麼?翻開各國的.權威字典,我們可以發現,他們的解釋幾乎如出一轍:工作是上帝安排的任務;工作是上天賦予的使命。這種解釋雖然帶有太多的宗教色彩,然而,他們卻傳達出了一個共同的思想:沒有機會工作或不能從工作中享受到樂趣的人,就是違背上帝意願的人,他們不能完整地享受到生命的樂趣。

工作就是付出努力,以達到某種目的。如果我們的工作能夠引導我們逐步接近那種能充分表現我們的才能和性格的境況,這樣的工作應該就是最令人滿意的工作了。人生只有一次!正是為了獲得某些東西或成就自我,為了拓寬、加深、提高上天賦予的技能,將身心全面發展成為一個勻稱、和諧和美麗的人,我們才會專注於一個方向,並在那個方面付出畢生心血。

工作是一個施展自己能力的舞臺。我們寒窗苦讀來的知識,我們的應變力,我們的決斷力,我們的適應力以及我們的協調能力都將在這樣的一個舞臺上得到展示。除了工作,沒有哪項活動能提供如此高度的充實感、表達自我的機會、個人使命感以及一種活著的理由。工作的質量往往決定生活的質量。

一個人所做的工作是他人生態度的表現,一生的職業,就是他志向的表示、理想的所在。所以,瞭解一個人的工作態度,在某種程度上就是了解了那個人。

因此,美國前教育部部長、著名教育家威廉·貝內特說:工作是我們要用生命去做的事。

或許在過去的歲月裡,有的人時常懷有類似第一種或第二種工人的消極看法,每天常常謾罵、批評、抱怨、四處發牢騷,對自己的工作沒有絲毫激情,在生活的無奈和無盡的抱怨中平凡地生活著。

不論您過去對工作的態度究竟如何,都並不重要,畢竟那是已經過去的了,重要的是,從現在開始,您未來的態度將如何?

讓我們像第三種工人那樣,為擁有一個工作機會而心懷感激,為生命的尊嚴和人生的幸福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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