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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學生的八種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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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往往由於缺乏社會經驗,在求職中難免遇到這樣或那樣的陷阱。簡要羅列八種常見的求職陷阱如下,請大家謹慎提防:

對大學生的八種求職陷阱

第一、中介陷阱

這類中介往往設施簡陋,無正規的人員機構, 是不夠資質的“黑中介”,當求職者交納數目不菲的中介費後,中介方就會列出種種理由,或者說招聘單位不要人、或者說不招大學生,來騙取畢業生的中介費,甚至有的單位根本就是假單位。而當求職者要求退錢時,他們會一副無賴嘴臉,畢業生只有白白受害。

第二、招聘會陷阱

此類招聘會大多名不符實,常常對外宣傳稱有多少用人單位和崗位,職位層次有多高,很適合畢業生求職等等,而實際上多為虛假宣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只有專門的主管部產才能組織或批准不以營得為目的的畢業生市場活動。因此畢業生在參加招聘會時,一看組織者,二看票價。通常來說,面向畢業的就業專場要麼免費,要麼票價低。

第三、電話陷阱

一般而言,畢業生在收致電用人單位的迴應後,會主動進行聯絡。有些人正是利用畢業生的這一心理,假借聯絡工作打電話或傳送簡訊給畢業生,讓畢業給一些收費很高的`資訊臺回電話,以騙取高額電話費。

第四、合同陷阱

在合同中,有的位設定一些模稜兩可或帶有誘惑性的條件,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項條款,慎重簽約,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資詢老師或法律專家的意見。

第五、試用陷阱

畢業生上崗後一般都會有三個月到六個月的試用期。有些單位得用這一條款,要麼在這一期間少付工資,要麼使用期滿後蓄意辭退。

第六、承諾陷阱

有些單位為了招聘優秀人才,有時會口頭許諾一些工資、住房等方面的優厚待遇。當畢業生到單位後卻發現這些待遇根本不現。因此畢生一定要注意:口說無憑,合同為據,關鍵還是簽好合同。

第七、職位陷阱

有些單位在招聘時按照職位招聘,但畢業生報到後卻安排到其它崗位,致使畢業生學非所用;有時甚至安排幹一些勞動強度極大的體力活。對此,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應該和單位明確約定。

第八、地點陷阱

很多大企業在全國放多地方有分部,而參加招聘會的往往是總部的人力資源部門。因此,畢業生在應聘時容易產生錯覺,以為工作地點就在總部的大城市,結果上崗後被分到其它地區。對此,畢業生在面談時必須諮詢清楚,必要時在合同上寫明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