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深圳人社局明確將社保費的繳費標準上調,基中失業保險保費上調為每月1624元,生育保險費調整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下線上調為最低工資,即每月2030元,比2014年的標準1808元增長了222元;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8.5元/小時,比2014年的標準16.5元/小時增長了2元。新標準自2015年3月1日起實施。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2030元/月
1月29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外統一發布訊息稱,深圳市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為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是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18.5元/小時。
1月29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外統一發布訊息稱,深圳市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為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是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18.5元/小時。新標準3月1日起實施。
近四年來,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每年都作了調整,分別為2011年1320元/月、2012年1500元/月、2013年1600元/月、2014年1808元以及今年調整的2030元/月,四年共漲了710元。
社保費繳費標準隨之上調
失業保險保費上調為1624元/月
與最低工資標準相關的多項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隨之提高,同時失業保險金也上調到1624元/月。根據相關標準,失業保險的繳費標準為最低工資的3%,按照新標準需繳費60.9元/月,其中用人單位繳40.6元,職工繳20.3元。失業保險金也上調為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即每月1624元。
生育保費繳費下限調至2030元/月
深圳市社保局發出關於職工生育保險費用繳納問題的通告,確定了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新的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從3月開始徵收,用人單位每月生育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的總和。職工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和新成立用人單位的職工首月繳費基數為其首月工資總額;繳費基數的`“上線”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下線”為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為職工辦理生育保險登記或者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造成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按照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向職工支付相關費用,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用人單位未將生育津貼足額支付給職工的,逾期不改正的,將面臨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就業指導網的小編提醒:
加班工資不能納入最低工資範疇
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最低工資不等於總收入,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 酬。
以下這些項不得作為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
一、加班工資;
二、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
三、按照規定不屬於工資的其他費用,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計劃生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