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社會工作>綜合指導>

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文思屋 人氣:1.62W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暫緩調整仍為220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上午釋出訊息,經北京市勞動關係三方委員會共同研究,2020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暫緩調整。

適用於全日制從業人員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2200元,

適用於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24元,

適用於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56元。

拓展相關

下列專案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二)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它收入。

綜合考慮本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和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等因素,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為24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為56元/小時。以上標準包括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企業,要通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保證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應得工資不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持續增長的企業,原則上應高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工資;因生產經營困難確需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全體勞動者或部分崗位勞動者工資的,應當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或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

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各項標準適用於本市各類企、事業等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