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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居住證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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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一定意義上是對“暫住證”替代,深圳的“居住證”分為兩個內容:一為“臨時居住證”,二為“居住證”。他們分別對應的是一定的經濟政治層級的外來人口,所以“居住證”內含一定的當地的政策導引作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濟南居住證辦理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濟南居住證辦理流程

辦理材料

①居民身份證。

②《流動人口資訊登記回執》(網上登記除外)。

辦理流程

1、內勤民警對申請材料現場稽核,符合申領條件的,當場列印《山東省居住證申領表》。

材料不符合規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正確材料。對流動人口現居住地址與系統登記不一致的,戶籍民警應依據其提供的居住證明,進行資訊變更。

2、申請人在《山東省居住證申領表》簽字確認,並現場簽訂《在濟居住登記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3、現場簽發、製作併發放居住證。

4、使用高拍儀留存申請材料電子檔案。

濟南居住證辦理條件

1、擬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7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2、年滿16週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在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申領居住證。未滿16週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流動人口,自願申領居住證。

3、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4、以下三者滿足其一:

①穩定就業;

②穩定住所;

③連續就讀。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國小、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