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在南寧辦居住證的人,知道它的辦理流程嗎?接下來有本站小編整理的'2016南寧居住證辦理流程。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暫住證申領辦法》(1995年6月25日公安部25號文)
二、辦理機構
申辦人暫住地的所屬戶籍派出所。
三、申請條件
凡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三日以上的人員;在本市暫住時間擬超過一個月以上,年滿十六週歲的人員。
四、申領方式
暫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由戶主或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派出所辦理;
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單位內部或工地的,可由單位或僱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後,統一到暫住地派出所申領;
暫住在出租屋的,由戶主或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許可證,到暫住地派出所辦理;
暫住證有效期最長為三個月;
暫住人口離開暫住地時,應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登出暫住手續,交會暫住證。
五、申請材料
1、交驗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證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兩張。
六、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七、收費專案
暫住證為一人一證,每證收取工本費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