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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辦理居住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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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南寧辦理居住證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南寧辦理居住證條件

辦理條件。

一、在南寧市市區申報居住登記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流動人口,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應當發給居住證。

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發給居住證:

(1)在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租住或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

(2)現役軍人;

(3)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以及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居住登記,不申領居住證。

個人申領需提交的材料

1、申領時居住地住址未變更,需提交的材料:連續居住的居住地住址、就業(經商)、就讀證明等材料,選其中一項均可辦理。

2、申領時居住地住址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②連續居住的居住地住址、就業(經商)、就讀證明等材料,選其中一項均可辦理;

③本人年內一寸彩照一張(照片標準參照二代身份證照片);

④填好的`《南寧市居住人員資訊登記表》。

集體申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出具的集體宿舍住所住宿證明(宿舍住所屬租賃房屋的,需同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2、申辦居住證人員名單和就業或就讀證明;採用集體申領方式申領居住證的,由用人單位指派專人負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