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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居住證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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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青島市居住證辦理流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青島市居住證辦理流程

青島市居住證辦理流程

1、通過電腦登入《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點選左上角“個人居住資訊申報”,進入頁面填寫資訊,最後確認並提交個人資訊即可;

2、線下辦理:申辦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近期免冠照片,到居住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登記,協勤人員根據資訊,填報《居住人口登記表》,最後由市公安局指定廠家製作居住證。

拓展:

一、辦理材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能夠證明在我市實際居住滿半年及以上的房產證、購房合同、單位工作證明、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保“五險”單據、工商營業執照、在校學生辦理的`學籍登記證明以及房屋租賃合等的其中任意一項證明材料。

3、具體如下(個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準備)。

(1)自購房:需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影印件1份。

(2)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影印件1份(注:和房合同裡面需提供房東的姓名及身份證號。若房東是外地需提供房產證影印件)

(3)單位內部:需提供在職訓明1份(注:在職證明需提供公司的詳細地址,負責人如名及電話)。

(4)就讀:學生證(原件和影印件)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

4、提供學校入學通知書、單位調動、批准檔案、錄聘用證書、勞動合同、租房協議等在本市明確預期居住半年以上的材料。

二、辦理地點

(1)青島市公安局。

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湖北路29號。

電話:總機:66570000辦公室:66570151。

服務時間:9:00—17:00。

(2)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地址:青島市市南區廣西路37號。

電話:6657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