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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住證2016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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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起,成都市“暫住證”取消,《成都市居住證管理實施辦法》正式開始執行。辦理居住證後,外地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務更多,與此同時,相應的辦理流程有所變化。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的成都居住證2016新規定,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成都居住證2016新規定

居住證和暫住證有什麼區別?

根據最新《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另外包括: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如何辦理居住證?

辦理條件

1、來蓉人員在蓉滯留24小時以上的,應當由本人或者用工單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機構按照《四川省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辦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員會申報居住登記;

2、流動人口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6個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居住地詳址受理機構稽核後,可以發給《成都市居住證》:

(1)在我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符合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等條件之一的;

(2)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國小、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定尚未遷移戶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

申報居住登記

申領人在申領居住證之前,需先申報居住登記。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後方可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證明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申報方式:

1、現場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申報。

2、採集點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社群、居(村)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資訊採集點進行申報。

3、網路自主申報:自行通過微信、PC、APP等,登陸四川省流動人口資訊登記系統如實填報相關資訊進行申報。

注意事項:

1、來蓉人員申報居住登記是法定義務和申領居住證的基礎。

2、採集點申報和網路自主申報的居住登記資訊,經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稽核通過後,申報資訊進入系統方可生效。

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後申領居住證

申請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現場提交辦理材料、填寫申領表,申領居住證,稽核通過後領取《領證通知單》。

辦理材料:

申請人根據自身情況提供與下列條件相對應的辦理材料。

1、符合合法穩定就業辦理成都市居住證,提供以下材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3)近6個月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清單(原件);

(4)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勞動合同、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原件和影印件);

(5)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a.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同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b.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影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影印件)。

c.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2、符合合法穩定住所辦理成都市居住證,提供以下材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3)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a.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和影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買賣合同摘要》原件或提供《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含《成都市房產買賣協議》)、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b.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原件和影印件)。

c.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單位的房屋所有權證、勞動合同(原件和影印件)。

d.居住在學校的,提供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同時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影印件)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

3、符合連續就讀辦理成都市居住證,提供以下材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3)學生證(原件和影印件)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

(4)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a.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b.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影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影印件)。

c.居住在學校的,提供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定辦理成都市居住證,提供以下材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3)居住地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戶條件的《居住證申領表》(原件);

(4)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a.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b.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影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影印件)。

c.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5、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具有本市戶籍辦理成都市居住證,提供以下材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3)具有本市戶籍直系親屬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原件和影印件);

(4)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親屬關係的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5)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a.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b.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影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影印件)。

c.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辦理流程:

1、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

2、將《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連同辦理材料遞交給派出所前臺民警受理並稽核;

3、派出所前臺民警稽核合格後錄入資訊,列印領證通知單交申請人。稽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員當面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辦理地點:流動人口居住地詳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辦理時限:資料齊全當場辦理

收費標準:首次申領實行免費辦理

收費依據:川發改價格[2010]1231號

獲取材料:《領證通知單》

4、領取居住證

申領人在領取《領證通知單》15日後,持《領證通知單》到派出所領取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