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深圳居住證簽註辦理出現不在簽註期內怎麼辦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深圳居住證簽註辦理出現不在簽註期內怎麼辦
沒有到達深圳居住證簽註時間。
每滿一年前六十日內申辦居住證簽註,逾期不簽註或者簽註有效期屆滿的使用功能中止,失效兩年的居住證就需要重新辦理。
二、居住證有效期查詢流程:
第一步:進入深圳公安官方工種平臺,點選居住證狀態查詢;
第二步:驗證身份;
第三步:然後就可以查詢到居住證的辦理資訊以及有效期。
三、簽註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非深戶,即可有資格在深圳續簽居住證
(一)同時滿足社保和居住登記的非深戶居民
1、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
2、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持證人在申請簽註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已辦理了居住登記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非深戶引進人才
1、高層次專業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資質過期後,仍可以此條件辦理或簽註居住證;
2、海外高層次人才;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5、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階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共包括高階工、預備技師、技師、高階技師四類。特別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級或在我市進行過技能測試
注:但持有是外市或國家頒佈的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目前還不能以“引進人才”為條件辦理或簽註居住證。
(三)已辦理了居住登記且在深圳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非深戶居民
四、辦理流程
現場辦理
持證人到居住證、身份證到居住地所屬的受理點申請簽註,受理點經初步核對,符合條件的接受簽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