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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開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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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運動,是一項在自然場地舉行的一組集體專案群,幼兒園的教育中也會組織這型別的運動,那麼我們應該注意哪些方面的問題呢?

戶外開題報告

第一部分 選題的意義

幼兒園的一日活動計劃安排是根據幼兒園地教學計劃以及對幼兒發展的要求來制定的。我國幼兒園是依據教育部頒佈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來計劃並實施一日活動。幼兒園的一日活動按照空間角度來分,可分為室內活動和戶外活動。戶外活動包括戶外遊戲、戶外學習、戶外休閒運動等。

我國教育部頒佈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明確把“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滿足他們多方面發展的需求”作為重要的內容之一。幼兒園戶外活動對發展幼兒健康身體和健全人格的形成有著極大的影響。作為幼兒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幼兒園戶外活動是在開闊、自然的戶外環境中,使得幼兒能夠真正自由地開放地活動。幼兒在進行戶外活動時,能充分地接觸日光、新鮮空氣、水、土、風等,有利於促進幼兒的環境適應能力。通過戶外活動中幼兒的跑、跳、蹲等的練習,充分鍛鍊了幼兒的運動系統、呼吸系統,增強幼兒動作的靈活性和協調性。戶外活動還能讓幼兒的社會交往能力、口語表達能力、認知能力得到鍛鍊的機會,讓幼兒體驗到分享、移情的重要性以及養成良好的習慣。

國外學前教育對幼兒園戶外活動格外的重視。歐洲國家中,北歐的挪威、瑞典等由於地理環境的優勢,“在開展學前教育課程中充分重視戶外活動”.英國學前教育理論研究人員和一線教育工作者普遍認為戶外活動“對幼兒身心發展較室內活動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英國教育機構的主要活動中注意兼顧室內活動與戶外活動,常見的活動活動區包括玩水區、玩沙區、體育區等。美國保育學校的教學內容包括室內活動和戶外活動(如“玩大積木、大型玩具,爬迷津梯,去動物園”等)。日本學前教育健康領域“強調要在大自然和戶外開展幼兒健康活動”.日本幼兒園戶外活動重視的是“幼兒多種體驗的獲得,是積極情感、態度的形成”.我國對幼兒園戶外活動開展的研究較少,主要是對體育活動、戶外遊戲、戶外活動場地環境等的研究。如華中師範大學碩士生鄭晶,對武漢市幼兒園戶外遊戲的現狀進行了調查研究;湖南師範大學碩士生田麗莉,對長沙市幼兒園體育活動開展現狀進行調查分析。當然也有對戶外活動的研究,如朱家雄對國內幼兒園戶外活動場地及裝置進行過調查研究。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在健康領域中,提出有關戶外活動的要求:“開展豐富多彩的戶外遊戲和體育活動,培養幼兒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與習慣,增強體質,提高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幼兒園在實施過程中,會依據本園的教學特點來開展戶外活動。在實習期間,筆者發現幼兒園戶外活動的時間比較零散,主要是在晨間戶外活動、教學活動之後、午睡之後,每次大約20分鐘左右;戶外活動的組織形式以戶外遊戲為主,玩大型玩具、盪鞦韆、攀巖、玩沙包、毽子等;幼兒園每個年級段戶外活動會受本班所在的地理環境的影響之類的問題。

由於當前對幼兒園戶外活動的調查研究比較少,尤其對麗水市幼兒園戶外活動的調查少之又少。因此通過對麗水市幼兒園戶外活動的現狀調查,瞭解戶外活動開展的一些困難和問題,包括戶外活動開展的持續時間及開展頻率、戶外活動的場地及裝置、教師在組織戶外活動中遇到的疑難等,並對戶外活動現狀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對策,對今後幼兒園開展戶外活動提供些許幫助。

第二部分 有關幼兒園戶外活動現狀的文獻綜述

一、核心概念界定

幼兒園的戶外活動是“一種有目的、有計劃地利用多種材料,採取多種形式,享受空氣、陽光等自然因素進行鍛鍊的積極措施”[1].它一般“包括戶外學習、戶外運動以及戶外休閒活動(如春遊,親子戶外活動)”[2].

在本次調查研究中,幼兒園戶外活動是指在幼兒園建築物以外的露天場所,由教師組織、幼兒自由進行的活動。本研究從戶外活動的場地、裝置,戶外活動開展時間與頻率,戶外活動的組織形式幾方面進行調查研究。

二、相關研究

在相關文獻中,研究者主要通過問卷、實地觀察法、測試、訪談法等方法調查了國內目前幼兒園戶外活動的現狀,研究結果大致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說明:

(一)有關戶外活動場地研究

冷小剛在1994年對上海市市區幼兒園體育活動現狀進行了調查。從他的調查可以看出:

1.“上海市區幼兒人均體育活動場地面積從1988年的平均1.05㎡升至1994年的平均2.06㎡”[3],已經慢慢接近《規程》規定的人均2.4㎡,但是資料顯示“只有15%的幼兒在平均2.5㎡”[4]的場地上進行體育活動。

2.上海市區幼兒園中水泥地的面積遠遠大於草地、山坡面積,這樣的場地現狀是不適合幼兒的發展。在1999年,冷小剛又對上海、天津、廣州、成都四個城市幼兒園體育活動再次調查,發現:1.平均“每個幼兒實際活動場地面積為6.3㎡”[5],已大大超出了《規程》中的幼兒人均面積要求。2.幼兒園中“水泥地的比例很大,為45%,相當於草地、泥地、塑膠地和玩水池的面積和(46%)”[6].這種場地型別是不適合3-6歲幼兒的身體發展。

2007年大連市幼兒園“幼兒人均活動面積為3~4㎡”[7],與《城市幼兒園建築面積定額(試行)》中的規定“幼兒園戶外活動場地每生4㎡”有些出入,難以保證每個幼兒都能得到充分的活動空間。此外,每個幼兒園的戶外環境也不一,有的以草坪為主水泥地為輔,而有的多為水泥地草地很少。在2010年華中師範大學碩士生鄭晶對武漢市幼兒園戶外遊戲現狀的調查中,發現“戶外遊戲場地最常見的區域是集體運動場和大型組合運動器械區”[8].所有的樣本園多具有這些裝置。另外“83.3%的樣本園設定自然區,55.6%擁有沙水區”[9].然而自然區和沙水區在實際戶外活動中起到的作用很少,有的沙水區無水,有的僅有沙池而無水池,有的養殖區荒廢。

2011年浙江大學碩士生孟成偉對麗水某幼兒園戶外環境進行調查,從他的調查中發現:戶外集體遊戲場地有2個,包括“大班遊戲活動場地(30米地跑道)和小班遊戲活動場地”[10].其戶外固定器械活動場地--組合式大型遊戲器械有2個,一個分佈於校門口到教學樓的通道東側,鋪有草坪;另一個在走廊的西側鋪有軟質塑膠。另外“沙池是孤立在兩棟建築物之間的”[11],不利於幼兒的戶外活動發展。而2011年田麗莉關於長沙市幼兒園戶外活動場地的研究表明整體偏少,以不帶塑膠跑道場和泥地為主,這限制了幼兒的戶外活動的空間。

(二)有關戶外活動器械的研究

相對於戶外活動場地的研究。戶外活動器械的研究就比較少。

2010年武漢市幼兒園戶外遊戲玩具的配置情況如下:“88.9%”[12]的樣本園擁有滑梯,“83.3%”[13]樣本園配有大型多功能組合式玩具,“55.6%”[14]的樣本園有秋千、盪船類玩具,有攀登架(網)的樣本園佔“61.1%”[15],而蹺蹺板、木馬、平衡樁等的擁有率相對較低。然而“2.4%的幼兒教師表示,近三年本幼兒園的戶外遊戲玩具設施幾乎沒變”[16].2007年大連市“幼兒園體育裝置比較齊全,但是普遍存在過時落後的現象。”[17]

1994年冷小剛的調查中顯示出,上海市區幼兒園“幼兒佔有小型器械的比例為1∶1”[18],“大型與中型器械與幼兒的比例為50∶1、10∶1”[19],由此看出每個幼兒都能參與體育活動,等待時間較少。1999年,冷小剛的調查顯示:幼兒佔有小型器械比例為“1∶3.5”[20],幼兒與固定器械比例為“20∶1”[21].而中大型和小型的運動器械種類“平均每所幼兒園有9.3和18種”[22].這資料說明近年來幼兒園重視運動器械的投入。

(三)有關戶外活動開展頻率及持續時間的研究

從2010年武漢市幼兒園戶外遊戲的開展來看,“超過半數的教師每天開展1~2次的戶外遊戲”[23],但“仍有30.9%的教師每週才開展3~4次戶外遊戲,甚至7.4%的教師每週開展1~2次地戶外遊戲”[24].而“戶外遊戲持續時間在半小時以內的有80.9%,另外19.1%的教師會讓戶外遊戲持續半小時到1個小時”[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