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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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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工業大學已經公佈了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的工作方案,請相關考生及時檢視資訊,做好考研複試工作,下面是小編蒐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閱讀檢視。

齊魯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以分管校長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研究生處、監察處主要負責人及各研究生招生學院(部)院長(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實行迴避制度

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大組織協調力度並進行現場巡視。主要職責是審定我校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各招生專業(方向)複試小組成員名單、複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監督、檢查全校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研究生處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要加強複試錄取巡查監督,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保證複試工作的每個環節責任到人。要求對複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影,成立督查組,對複試錄取工作全過程實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部門和個人,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平穩有序、公平公正。

(二)成立院(部)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小組。各研究生招生學院(部)成立由學院(部)院長(主任)為組長的招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複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其組成人員報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

(三)成立學科或專業(領域)複試小組(原則上不少於5人),實行組長負責制,複試小組的職責是根據學校和本學院的要求和安排實施複試,複試小組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比例不得小於80%。具體實施專業課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複試

(一)考生進入複試的基本條件

1、複試成績要求

學校執行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全國統考總分不低於240分。

2、複試比例

複試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控制在1:1.2左右,生源充足的單位,可以適度擴大差額複試比例,但不得超過1:1.5。

(二)考生複試資格稽核

1、複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簡章》所規定的相關要求對考生複試資格進行稽核。主要內容包括:本專科階段學習成績、本專科階段學籍學歷等情況。

參加複試的考生,按規定時間持本人准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或證明(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學歷證書入學時交驗)、大學本科成績單(需蓋章),到規定地點進行報名,由相關學院負責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報名資格者,不予複試。資格審查合格者,領取《齊魯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複試考核表》。各學院(部)根據複試名單安排專人複查、核實考生的身份證、准考證和學歷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並由審查人在複試考核表相應欄內簽字。

2、加分資格

嚴格按照教育部對於加分的規定進行相關稽核。

(三)複試方式與內容

1、複試分面試和筆試兩部分。

面試時間每生一般不少於20分鐘,筆試時間為2小時(藝術類專業筆試3小時,電腦設計測試2小時)。專業面試、筆試成績均以100分計,60分為及格標準。英語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

複試須全程錄音錄影,音像材料由複試小組長、研招負責人、紀檢人員簽字密封存放於保密室,存放時間不得少於三年。

2、複試英語命題、考試、評卷工作由研究生處組織,專業課命題、考試、閱卷、面試等由學院組織。

複試的內容和形式(口試(含英語口語)、筆試或實踐環節的考核等)由各學科、專業制定,口試內容採取英語問答的比例不得少於四分之一(英語口試由各學院組織,可請外語學院的教師參加),複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複試情況要有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複試答卷和複試現場記錄不得更改並妥善儲存。同一學科(專業)各複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3、對符合複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要嚴格進行復試,複試前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合格,不得參加複試。

(四)複試具體安排

1、複試報名及資格審查。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3、體檢。

4、專業筆試。

5、英語聽力測試。

6、專業面試。

複試時間定於3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破格複試

對生源不足且調劑有困難的專業,允許線下考生參加複試,但必須確保生源質量,並嚴格遵守如下原則:

1、破格複試僅限於生源不足、調劑有困難的學科、專業,線上生源多於招生計劃的專業不允許破格複試線下考生。

2、破格複試僅限在本專業考生中專業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

3、破格複試僅限於一門全國統一命題科目分數略低於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

4、破格複試僅限於第一志願報考單位第一志願報考專業,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

5、破格複試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招生規模的3%。

6、破格複試的考生必須有學校紀律監察部門負責人、研究生處處長和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長稽核同意並形成書面報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破格複試考生名單上報前必須按要求進行公示。

(六)政審

政審內容包括考查考生對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時事的掌握情況,瞭解考生的學習和工作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情況,審查考生所在單位提供的鑑定意見、檔案材料。

政審以審查檔案材料、單位鑑定意見為主,並輔以面試。政審以合格或不合格記錄,政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七)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我校校醫院負責,在複試期間進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調劑

(一)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統一規定的A類地區複試分數線(單科、總分)。

2、經濟學、管理學、工學專業(生物工程、工業設計工程除外)必須考統考數學。

3、報考專業與我校招生專業相同或相近,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

4、只接收外國語為英語的考生。

5、不接受同等學力(專科畢業生)考生調劑。

(二)調劑程式

1、在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調劑系統尚未開通之前,考生諮詢擬調劑專業所在學院聯絡人,預約調劑專業,做好調劑預登記。

2、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後,符合國家A區分數線並已在學院預約登記的考生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

3、學院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確定考生的調劑資格。

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四、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1、各學院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符合我校複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單進行復試,擬錄取人數不得突破學校下達的錄取計劃。

各學院根據考生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並根據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在考生複試考核表上籤署複試小組意見。

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0.2×50%+複試成績×50%;錄取成績滿分為100分。

其中複試成績=複試筆試成績×40%+(英語聽力成績×20%+面試成績×80%)×60%,滿分100分。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①政審不合格者;

②複試成績不及格者(低於60分);

③體檢不合格者;

④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及格者。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我校採用先錄取一志願過線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各學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各學院(部)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資訊公開平臺公示,並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

 五、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各學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複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複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監督制度

監察處和研究生處將對複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監察。

(三)資訊公示制度

複試基本分數線、複試工作辦法、分專業計劃、複試結果、擬錄取名單等資訊及時公佈。公示期不得少於10天。

(四)複議制度

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學院(部)受理的投訴和申訴應及時報監察處和研究生處,並在一週內予以回覆。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複試工作領導小組或複試小組進行復議。

複試期間,應增強複試錄取工作透明度,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做到工作程式公開、錄取標準公開。研究生處、監察處將監督、檢查各學院(部)的工作,以確保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考生投訴電話(0531-89631029),由監察處專人負責處理考生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