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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交通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2016年考研複試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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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交通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已經在近日公佈了關於2016年考研複試錄取工作的實施細則,請相關考生及時做好複試準備工作,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讀檢視。

重慶交通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2016年考研複試錄取工作

一、複試

(一)複試分數要求

本年度我院碩士研究生複試分數要求按照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具體如下:

學科門類(專業)名稱A類考生①
總分單科(滿分=100分)單科(滿分>100分)
管理學3354568
工學(不含工學照顧專業)2653654
工程碩士2653654

 (二)複試形式、內容及要求

根據相關檔案要求,我院本年度碩士研究生實行差額複試,原則上差額比例不低於1:1.2。複試採用:筆試(100分)+綜合面試(100分)(含外語聽說能力測試20分)。

1.筆試

(1)專業課複試一律採用筆試形式,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筆試考試科目已在研究生招生簡章上列出並公佈。

(2)同等學力加試:對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嚴格複試,以加強對本科主幹課程的考查,加試筆試科目不少於2門。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為每科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專業面試、外語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綜合面試時間每名考生應不少於20分鐘。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如下:

(1)外語能力測試(20分)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應不少於5分鐘,測試重點在於考察考生運用外語知識及技能進行交流的能力,從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等方面測試考生的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

(2)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60分)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教育背景(輔修等情況)

②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情況

③考生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瞭解情況

④考生在本專業領域培養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綜合素質測試(20分)

①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②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③人文素養(特長、個人素質等)

綜合面試得分以複試小組各成員給出成績的平均值作為考生的最終成績。

 (三)複試程式

1.考生報到

時間:2016年3月20日下午、3月21日上午

地點:明德樓B棟240室(經管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要求:請考生帶好身份證、本科階段成績單、相關獲獎證書影印件及複試通知證明。學院根據教育部的統一要求收取相關費用。

聯絡電話:62789002杜老師

2.導師與考生見面會

時間:2016年3月21日下午15:00

地點:第三教學樓30401室

3.複試綜合面試

時間:2016年3月22日上午9:00

地點:明德樓B棟經管學院辦公室(具體每位考生地點見學院公告欄)

4.複試筆試

時間:2016年3月22日下午15:00—17:00

地點:第三教學樓30202、30203、30204室

(具體每位考生地點見學院公告欄)

(四)體檢

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均須按規定接受體格檢查。

二、調劑

(一)調劑原則

我院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調劑工作將按照“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開展。具體要求是:

1.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重慶地區(1類地區)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須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全國統考的兩類英語、三類數學只能從難往易調劑,如英語一可以調劑到英語二,但英語二不能調往英語一;數學一可以調劑到數學二,數學二不能調劑到數學一)。

4.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重慶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二)調劑程式

所有擬調劑複試的考生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在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上申請調劑我校,經學院初步稽核後,將擬發放複試通知書考生名單新增至複試通知書發放備選庫,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後統一發放複試通知,考生接到複試通知後方可參加複試。

 三、錄取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錄取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

(一)錄取原則

1.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質量。

2.一志願報考我院各專業的考生經複試合格而未能在原專業錄取者,可優先調劑到我校有缺額的相近專業學位專業。

3.我校碩士研究生錄取原則上以考生的綜合成績排名為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摺合百分制後]×60%+複試成績[摺合百分制後]×40%),分專業按志願由高至低確定。對於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及培養潛質,或具有特殊學術專長的優秀人才,在錄取時可優先考慮。

4.複試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低於60分)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低於60分)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程式

1.複試結束後,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以上規則分專業按志願分別計算出考生的綜合成績並進行排序,擬定擬錄取名單。

2.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審議通過後按相關規定進行公示。其間考生如有疑議,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我校書面申請複議。

3.公示結束後報上級主管部門稽核,稽核通過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其他

(一)監督與投訴

重慶交通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023-62789002

重慶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23-6265094262652644

重慶交通大學紀委監察處023-62652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