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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廉租房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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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離婚廉租房怎麼辦理,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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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廉租房怎麼辦理

1,申請廉租住房是有一定限度的,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申請的,離婚不到2年就不能申請廉租房,並在五年內,將房屋轉讓和房屋轉讓的建築面積超過了廉租住房面積標準。不納入保障範圍。但對直系親屬的大病轉移房屋的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據;

2、兩年的低收入者可以申請廉租房,但這裡提醒單身人士(包括離婚)35歲以下的申請人。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和社會救助除外。

3、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滿足城市居民和住房困難的低生活水平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所以建築、商業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購買,也不能租賃。

廉租房的辦理程式: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稽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佈,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稽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物件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稽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稽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