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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市廉租房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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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國家和當地政府為了解決城市中低經濟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會公共福利和住房社會保障性質。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西寧市廉租房怎麼辦理,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西寧市廉租房怎麼辦理

西寧市廉租房怎麼辦理

1、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低保家庭憑《青海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通過社群居委會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建制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街道辦事處或建制鎮人民政府發放《西寧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申請表》。

2、街道辦事處和建制鎮人民政府接到申請後,及時組織社群居委會進行入戶調查、核實。並對基本符合條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低保物件姓名、身份證號、低保家庭人數、家庭人均月收入、房屋坐落、居住情況、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等,公示期為15日,並將公示結果和有關證明材料報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3、縣(區)建設行政部門會同(縣)民政部門對申報和調查材料予以稽核,並將稽核決定再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5日。

4、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縣(區)民政部門予以批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經公示有異議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民政部門在10日內完成核實。對核實後不予登記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仍有異議的',可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複核。

5、對申請租賃住房補貼、實物配租保障方式的予以批准登記的,由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申請人具體情況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意見。租賃住房補貼的報縣(區)人民政府批准,由縣(區)人民政府書面通知申請人。在市區實物配租的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市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市民政部門稽核批准,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申請人。在縣城實物配租的報縣人民政府稽核批准,由縣人民政府書面通知申請人,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申請人持書面通知辦理廉租住房保障的有關手續。

7、申請人取得實物配租房的房號,由市、縣房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監察部門按照困難優先的原則,用一定的方式確定,申請人取得房號後應當與市、縣房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

辦理材料:

1、《西寧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申請表》一式三份;

2、《青海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及影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居民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

5、《西寧市房屋權屬登記中心檔案室檔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