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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論文發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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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在攻讀學位期間發表論文的數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養質量和學位授予質量的重要標誌之一,以下是小編蒐集整理的博士研究生論文發表要求,供大家閱讀檢視。

博士研究生論文發表要求

1.發表論文時,博士生本人必須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博士生本人為第二作者時,第一作者必須是博士生本人的指導教師)。發表論文中的檢索論文必須是博士生本人為第一作者的論文;

2.發表論文的.第一署名單位為大連海事大學;

3.我校根據不同的學科門類制定如下具體要求:

⑴理科類學科及材料學科的博士生須至少在SCI、EI源期刊或我校指定的核心期刊上發表3篇以上(含3篇)學術論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檢索機構檢索;

⑵工科類(除材料)和管理類學科的博士生須至少在SCI、EI源期刊(含被檢索的國際會議論文集)或我校指定的核心期刊上發表3篇以上(含3篇)學術論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或EI檢索機構檢索;

⑶文科類學科的博士生須至少在SSCI、CSSCI源期刊或我校指定的核心期刊上發表3篇以上(含3篇)學術論文,其中SSCI、CSSCI源期刊論文至少1篇。

凡被《新華文摘》、《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影印資料》等轉載的論文,不論其發表在何種刊物上,均視為核心期刊的文章;凡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文匯報》理論版上發表的3000字以上學術論文,均視為核心期刊的文章。

4.撰寫與博士論文相關的專著(不含編著及教材)4萬字以上並出版者,摺合成1篇核心期刊論文;

5.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成果獲得國家級獎勵(署名大連海事大學),或獲國內外發明專利(研究生排名前兩名,署名大連海事大學)1項相當於1篇核心期刊論文;

6.在我校或學生本人所在單位主辦的同1種期刊上發表多篇論文只以該期刊1篇論文計;

7.在學位論文中“攻讀學位期間發表的論文”部分所列出的論文後必須註明此論文對應學位論文的哪一章節。

8.目前我校指定的核心期刊為北京大學出版社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2008版,此後將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的改版進行調整。

9.各學院(系)可制訂高於本細則的標準,由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定報研究生院備案,具體實施由各學院(系)審查,學位辦複核。

此要求自2010級博士研究生開始執行,此前入學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原《大連海事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連海大研字〔2006〕731號)中“攻讀學位期間發表文章要求”執行。

 延伸閱讀:軌道減振與控制實驗室研究生髮表論文規定

2015年5月8日,為進一步確保課題組當前在國內的學術地位,進一步適應未來國際化要求、鍛鍊在讀研究生與國內外同行進行學術交流的能力,課題組指導教師團隊商討制定並公佈研究生髮表論文和適應國際化需要的如下規定[簡稱3號檔案]:

1. 在讀博士生論文送審前須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3篇An類論文見刊,且至少有1篇A4及以上級別論文。

(對於13級及以前博士,暫不要求有sci論文,但須有3篇一作者A5論文見刊)

2. 從15級開始,學術型碩士原則上要求至少錄用1篇中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或課題組老師第一作者學生第二作者)

3. 從15級開始,對於要繼續讀博深造的碩士,原則上要求有第一作者中文核心期刊(錄用或見刊)

4. 論文投稿前須提交課題組老師審閱,所投期刊須徵得指導教師同意。

5. 課題組鼓勵在讀博士研究生申請聯合培養,鼓勵在讀碩士生申請到國外高水平大學攻讀博士學位。課題組指導教師團隊努力為研究生出國留學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