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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績效考核方案範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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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機關幹部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幹部績效考核方案範文參考

為了貫徹落實縣委九屆八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大力營造愛崗敬業,爭先創優氛圍,以保證教育工作目標任務順利完成,遵循“客觀公正、科學合理、考評結合、獎懲分明”的原則,特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目標

以“十七大”報告為指導,以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和提高辦事效率為中心內容,將爭先創優活動與提高幹部綜合素質、推動創新結合起來,以建設高素質機關幹部隊伍,為教育提供優質服務為目標,推動我縣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二、考核物件

教育局全體幹部。

三、考核組織形式

(一)成立教育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黨委書記、副書記、副局長、紀檢書記擔任。成員由科室負責人組成。

(二)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紀檢書記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兼任,負責全域性目標績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組根據考核內容和考核物件設立考評臺帳、統計表、舉報箱,並認真做好各種資料記錄、統計、整理,以保證考核工作有據可查;每次績效考核加(減)分數,考核組應立即填寫“教育局績效考核加(減)分數通知書”,通知被考核人,並由被考核人簽字後辦公室存檔。

(三)考核分季度檢查、半年彙報、年度考核。

1、季度檢查。以抽查為主,重點監控實施目標、奮鬥目標、領導交辦事項等完成情況。

2、半年彙報。系統地對實施目標、工作目標、領導交辦事項完成情況向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彙報並公示。

3、年度考核。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全面、系統地對各科室及個人的各項工作任務年度完成情況逐項進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1、量化與評價相結合。

2、季度檢查與年考評相結合。

3、實施季度領導幹部碰頭會形式,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點評。

4、基本考核+加(減)分相結合。

5、局辦公室統一組織,考核領導小組全面考核。

6、綜合考核實行百分制。

7、綜合考核分綜合考評、業務考評、考勤紀律、民主投票、領導集中五個部分;每個部分都以百分為基數,實行加減分數記分。

8、科室個人成績相加的平均分作為科室綜合考核成績。

五、考核等次

1、70分以上為優秀、稱職,60分-69分為基本稱職,59分以下為不稱職。

2、一般幹部年終考核,綜合考評佔20%、業務考評佔50%、考勤情況佔10%、民主投票佔10%、考核領導小組集中分數佔10%。

3、綜合考核優秀者給予獎勵。優秀教育工作者、先進教師、優秀黨員、工會積極分子、婦女先進工作者、民族先進工作者等,在70分(含70分)以上中產生。

4、科室綜合考核獎勵前1-2名

5、領導幹部得分:分管科室人員得分的平均分值佔75%,本人得分佔25%。

六、獎勵和懲罰

(一)獎勵

1、綜合考核,根據有關檔案精神對綜合考核優秀者給予獎勵

2、業務工作、報表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獎項的,按等次分別給予加分。

3、調研材料年終由考核組評定出一、二、三等獎,並給予加分。

(二)處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票否決,績效考核為不稱職。

1、因主觀原因造成工作失誤,被縣級以上通報批評的

2、因主觀原因造成工作嚴重失誤,導致嚴重後果的直接責任人。

3、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受到黨紀、政紀嚴重警告以上行政處分的。

4、違反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責任規定的。

七、考核內容及分值

1、綜合考評內容及分值(見附件)

2、業務考評內容及分值(見附件)

3、考勤紀律內容及分值(見附件)

4、民主投票內容及分值(見附件)

5、領導集中內容及分值(見附件)

八、附則

1、全域性績效考核的日常工作,局績效考核小組授權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本辦法從20XX年1月起執行。

篇二:機關幹部職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為加強機關管理,充分調動全域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形成個個爭上游,人人比貢獻的工作競爭局面;克服考核過程中的形式主義和人為因素,客觀公正評價每個幹部職工的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物件

局機關在職在崗幹部職工(包括借用到局機關工作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幹部職工)。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為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群眾測評、領導評價七個方面。

三、考核程式

1、動員準備:召開年度考核動員大會,上交個人考核資料,彙總平時檢查結果。

2、個人總結和述職:總結全年工作,填寫年度考核表,分組進行個人述職。

3、考核組考核:考核組根據幹部職工提供的材料和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提供的記載進行考核,確定每個幹部職工在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的得分。

4、量化測評:按照年度工作考核評價表,由領導和群眾進行測評。考核組按權重計算出每個幹部職工的測評實得分。

5、綜合評價:在個人述職、考核組考核、量化測評的基礎上,由考核組按得分高低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6、確立等次: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組提出的等次意見進行研究,集體確定考核等次。

7、反饋。

8、上報(個人讓優、找優不予認可和上報)。

四、考核評分細則

1、政治業務學習(10分)

①有政治業務學習讀本、學習筆記、調研報告和合理化建議記4分,缺一項扣1分。

②政治、業務學習筆記(含心得體會)達10000字以上。達到記6分,每少100字扣0.5分。

2、出勤(10分)

①按時參加集體學習和有關會議(包括參加州、縣有關會議,4分)。無故缺會1次扣1分,遲到早退1次扣0.5分。

②堅持出滿勤,有事必先請假。曠工1天扣3分,事假1天扣0.5分,本人和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子女升學請假1天扣0.1分。出滿勤記6分。

3、現實表現(10分)

①團結同志,不扯皮吵架(5分)。吵架1次扣2分。

②廉潔自律,遵守黨紀國法(5分)。受黨紀、政紀處分的該項記0分。

4、工作業績(20分)

①工作服從安排(5分)。不服從工作安排的1次扣2分。

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5分)。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1分。

③全年工作無重大失誤(5分)。出現1次工作重大失誤扣5分。

④做好便民服務工作(5分)。接到群眾不滿意意見1次扣1分。

5、股室工作(20分)

機關股室年度考核按股室實得分從高到低分為三類,一類股室幹部記20分,二類股室幹部記19分,三類股室幹部記18分。

6、群眾測評(10分)

測評專案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定,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物件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7、領導測評(20分)

測評專案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定,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物件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五、考核辦法

考核實行平時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領導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幹部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情況由考核組進行檢查考核;出勤和參加會議情況以辦公室平時記載為準;現實表現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和紀檢組長進行考核;工作業績由考核組徵求主管領導和股室長意見後評定;股室工作以機關股室年度考評方案為依據進行考核。

六、獎勵與懲罰

1、考核結果進入個人檔案,並作為幹部選撥任用和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2、年度考核評優時,根據被考核者的得分情況,確定評優物件。年度考核獲優人員,除上報上級部門給予嘉獎外,並按規定給予物質獎勵。

3、對綜合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且排名在末位的實行待崗學習,在年度考核中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

七、加強領導,成立工作班子

為了把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抓好、抓落實,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徐朝洪擔任組長,石海林、張紹平、向海燕、周隆發為成員,具體考核工作由石海林、李代文、楊明忠、吳務生、楊巨集生、田儒賢、楊小紅同志負責。

瀘溪縣教育局

二OXX年三月

篇三:行政領導及環節幹部績效考核方案

為了繼續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我校行政領導及環節幹部隊伍建設,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學校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及履行職責情況,真正起到對行政領導及環節幹部的激勵和檢查、監督作用,增強其工作的責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範圍

學校副職,教導主任,副主任,大隊輔導員,總務人員

二、考核指標及內容

考核結合教職工考核方案及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考核滿分為100分,量化指標考核佔80%,學期末民主測評考核佔20%。

(一)、領導素質與職業道德(30分)

熱愛教育事業,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遵紀守法,團結協助,相互補臺。為人師表,勤奮敬業,無不良影響。

1、團結協作(5分)

團結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辦事說話注意方式,主動幫助其他成員,得到其他成員支援與肯定。

2、作風正派(5分)

領導作風,工作作風要正派,按原則辦事,做到秉公辦事,不徇私舞弊,遵紀守法,對下屬要關心愛護,有事要溝通,要光明磊落,辦事公道,公平。

3、領導才能(5分)

具備領導能力,敏銳的洞察力,一定的號召力,果敢的魄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學科指導能力。

4、職業道德(5分)

模範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維護教師尊嚴,嚴格按照師德標準要求自己,不帶頭有償補課。有違紀行為受到組織處理的,一票否決,評為“不稱職”。

5、出勤情況(10分):

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出滿勤,幹滿點。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病事假手續按我校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崗位工作(50分)

能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工作,精通業務,顧全大局,敢於負責,堅持原則,嚴格管理,嚴謹細緻,工作效率高,本職工作完成得好。

1、計劃、總結(5分)

按時完成並及時上交各種計劃、總結。計劃有重點,有措施,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總結所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問題。

2、任課工作(4分)

完成所代學科課程任務,無缺課。

3、黨建工作(6分)

完成黨支部交辦的各項任務,黨員幹部要積極參加黨組織生活會,中心組學習會,發揮黨員領導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

4、指導、服務教學(8分)

按要求完成聽課、評課任務,指導教育教學工作,指導教師的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試和反饋。開展教師培訓、教育科研、課程改革等活動。指導中隊輔導員開展班隊活動。總務人員要為班級、大隊部、教導處、學校做好一切服務性工作。

5、檔案管理與督導評估(8分)

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要按《回民區教育局城區國小辦學水平督導評估方案》及細則的各項B級指標和《糖廠路國小工作細化分工表》的具體要求,努力完成目標考核。按照目標完成率(目標完成率=各項實得分/各項應得分)排序得分。

6、值周情況(6分)

按照學校制定的值周工作安排和要求,盡職盡責。

7、領導交辦工作(5分)

學校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不能找藉口推諉,看錶現得分。

8、個人獲獎(4分)

9、集體獲獎(4分)

(四),民主測評(20分)

1,個別談話(6分)

談話物件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一般應是被考核人所在辦公室或有工作關係的人員,談話時,考核組指定一名人員參加,並做好談話記錄。

2、期末述職(6分)

學期末要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述職應實事求是,不擴大成績,不隱瞞缺點或錯誤,事實清楚,簡明扼要。述職順序採取抽籤形式進行,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3、民主測評(8分)

學校將在述職後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按滿意率得高低排隊給出量化分值。

三、考核原則

1、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2、實行領導打分與民主測評相結合,平時與期末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

四、考核等次劃分

年度考核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高階教師和一級教師分別高分到低分排隊。

優秀(佔15%):正確執行學校的各項決議和決定,模範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本職業務,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勤奮敬業,責任心強,成績突出。

稱職(佔70%):能正確執行學校的各項決議和決定,模範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本職業務,工作積極,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較好完成本職工作。

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佔15%):基本稱職:政治表現、出勤和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或完成的質量不高。不稱職: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出勤和業務素質較差,對本職工作生疏,不善於學習,難以適應工作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諉,以致造成嚴重後果的或嚴重違反學校的有關規定的。

七、考核結果的運用

1、評定考核分數: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考核內容和標準,統計出被考核人員的得分,高階教師、一級教師分別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報學校黨支部審議。

2、對考核中獲得基本稱職以上等次的教師,學校要發給不同檔次的績效獎勵工資,根據本校高階教師和一級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分別測算出均數作為基數。

績效獎勵:

優秀: 基數+基數的.4%

稱職: 基數

基本稱職: 基數-基數的4%

不稱職: 不發績效獎勵工資

3、在考核中總分列在末位的教師,學校校長書記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七、學校成立行政領導及環節幹部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書記

組員;各教研組長、民主產生群眾代表

考核的具體工作由書記、校長負責。

八、本方案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附:《糖廠路國小行政領導及環節幹部績效考核細則》

《糖廠路國小行政領導及環節幹部績效考核表》

回民區糖廠路國小

二OXXV年三月

篇四:村幹部績效考核方案

為充分調動幹部工作積極性,通過績效考核管理並實施獎懲,有效體現干與不幹、幹多與幹少、幹好與幹壞的差別,促使鎮村幹部職工進一步端正態度、嚴守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最大限度地發揮個人潛能,切實提高工作執行力,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評機構

成立以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為副組長,黨政辦、黨建辦、人大辦為成員的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黨建辦。

二、考評範圍

鎮直機關單位包村幹部 三、考評方式 實行工作積分考評制度。

1、積分辦法:

(1)每月進村入戶24天以上,積48分。少於24天的,缺一天扣2分。

(2)每月召開兩次以上村支兩委、組長會議,積10分,缺一次扣5分。

(3)協助村按時完成階段性各項工作任務,積30分,沒有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4)按要求每月召開兩次群眾會,積12分,缺一次扣6分。

(5)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組織召開的會議。每次積5分,缺一次扣10分。

(6)積極參加各類應急處置行動。參加一次,積5分,缺一次扣10分。

(7)個人受到鎮表彰一次,積10分;受到縣級及以上表彰一次,積30分;

(8)所負責村受到鎮黨委、政府表彰的,單項表彰積20分/次,年度綜合表彰的積30分/次;所負責村受到縣級及以上表彰的,積50分/次;

(9)所負責村被鎮黨委、政府通報批評一次,扣積分30分/次;個人被鎮黨委、政府通報批評一次扣20分/次。

2、積分辦法。幹部出勤積分以工作日誌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認定,入村開展工作日誌必須要有村幹部簽字,聯絡責任區領導認可;對抽查中發現工作日誌不相符的,每次扣50分。獎勵、通報積分以檔案為依據。其他工作出勤情況、會議情況以鎮黨政辦統計為準。

3、積分運用

工作積分作為月度獎懲、績效工資發放和季度排名、年度考評以及年度個人評先選優的依據。

(1)月度獎懲。

月度獎懲以月累計積分進行獎懲,各村幹部月基礎積分為100分,每1個積分獎勵10元,在次月初兌現獎勵;達不到基礎積分,按差比例扣除其當月績效工資。

(2)季度排名

季度排名以季度積分和鎮黨政領導測評為依據(黨政領導測評5分),進行綜合排名。所負責村在完成階段性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對綜合排名前十名的幹部進行獎勵。設一等獎4名,獎金800元;二等獎勵6名,獎金600元。季度排名考評時間在下一季度的上中旬。

(3)年度考評。

以季度考核和村級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為依據。在完成所負責村年度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對年度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包村幹部進行獎勵。設一等獎6名,獎金1500元,二等獎6名,獎金1200元;三等獎8名,獎金1000元。 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且年度排名在全鎮後三名的包村幹部,按幹部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考評要求

1、幹部績效考核情況要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作為幹部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2、對在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