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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出納的崗位職責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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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是一個重要的金融崗位,下面就是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關於出納的崗位職責的相關文章,希望可以幫到您,如果你覺得不錯的話可以分享給更多小夥伴哦!

關於出納的崗位職責有哪些

出納的崗位職責一

一、出納崗位職責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本公司主管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個人借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記憶體放的'現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個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公司主管領導的檢查監督。

9.現金的的收支必須有本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簽字認可,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清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清算管理制度。

3. 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儲存。

4.銀行清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清算),除上述清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清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 應儘快解決。

8.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庫存現金和其他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出納的崗位職責二

1.職責概述

遵照國家及企業的財務和會計制度,負責辦理本企業現金、銀行清算業務及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賬、結賬工作,並對企業庫存現金、票據及有關印章進行妥善保管。

2.主要工作

(1)貫徹執行企業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和收支清算規定。

(2)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並負責現金支票的保管、簽發。

(3)建立現金日記賬,逐筆記載現金收支,做到每日清算、賬實相符、出現差異及時彙報。

(4)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負責企業銀行賬戶的開立、核對、清理等工作。

(5)負責銀行清算,辦理銀行存取款業務和轉賬業務,並定期列印、取回銀行對賬單。

(6)根據稽核無誤的資金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並及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

(7)協助會計人員做好企業員工每月工資的發放。

(8)負責企業各項費用的報銷工作,並定期上交各項報銷的原始憑證。

(9)負責企業空白收據、支票等票據的購買、保管、使用、銷燬工作,並保持完整記錄。

(10)負責銀行預留印鑑和有關印章的管理。

3.關鍵業績指標

(1)現金收付業務辦理準確性。

(2)銀行清算業務辦理及時率。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準確性。

(4)庫存現金管理出錯次數。

(5)印鑑、印章保管的安全性、完好性。

4.任職資格要求

(1)學歷

財務、會計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2)工作經驗

一年以上出納從業經驗。

(3)能力要求

關注細節能力、會計核算能力、專業學習能力、溝通能力、自控能力。

出納的崗位職責三

出納員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清算等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工作。主要工作職責有:

第一條 做好現金的日常管理及收付工作,保證現金收付的正確性和合法性。

第二條 每天工作日結束前,及時盤點庫存現金並與有關報表和憑證進行核對,填寫《獎金日報表》,做到帳實、帳表、帳證、帳帳相符。

第三條 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清算制度,根據公司規定的費用報銷和收付款審批手續,辦理現金及銀行清算業務。對於重大的開支專案,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公司領導稽核簽章,方可辦理。

第四條 根據稽核無誤的收、付款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填齊,附有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的字跡必須清晰、工整並正確使用會計科目。要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應按編號順序,摺疊整齊,按月裝訂成冊,加蓋封面、封底、蓋章歸檔

第五條 根據帳務處理需要,及時將在手單據整理移交會計主管編制記賬憑證。.配合會計人員做好每月的報稅和工資的發放工作;做到及時準確,不得無故延誤。

第六條 負責銀行賬戶的日常清算,銀行存款日記帳,並做到日清月結,月末與銀行核對存款餘額,不符時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第七條 及時清理帳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員及時報帳,杜絕個人長期欠款。

第八條 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九條 保管好現金、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及其他證卷,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責賠償,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登出手續。保險箱密碼要保密,保管好鑰匙,不得轉交他人。

第十條 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定額,不坐支,不借用,不得用白條抵頂庫存現金,保持現金實存與現金帳面一致。

第十一條 負責編造學期和每月的現金支出計劃,分清資金渠道,有計劃的領取和支付現金。

第十二條 根據規定和協議,作好應收款工作,定期向主管領導彙報收款情況。

第十三條 及時準確編制記賬憑證並逐筆登記總賬及明細賬,定期上繳各種完整的原始憑證。

第十四條 根據公司領導的需要,編制各種資金流動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