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經常性的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黨風黨紀狀況的調查,向校黨委及紀委提供我校黨風、黨紀和廉政情況。
2.負責紀委一般性檔案起草和文件工作。
3.按照處分黨員、幹部的批准許可權,負責對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進行初核,起草提交初核報告。
4.負責調查、審理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以及複查、複議的案件,起草提交調查、審理、複查、複議報告。
5.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受理群眾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和控告,接待辦理其他涉及黨組織的來信來訪。
6.負責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建立和紀檢監督資訊工作。
7.協助並參與對領導幹部任前的廉政考察,起草廉政鑑定。
8.參與對學校重大決策、招生考試、基建工程、物資採購及其他經濟活動的監督。
9.參與對基層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政承諾履行情況的考核。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