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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薪酬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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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部門薪酬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大家分享。

部門薪酬管理制度(通用7篇)

部門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是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該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 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年終雙薪、年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佔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佔月工資的30%。

1. 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範圍,在此範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 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 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後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 薪資支付日

1. 薪資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2. 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於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 薪資之扣除

除了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 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 初任工資

1. 新進的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 非應屆畢業生,則需要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公司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後確定。

第二條 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 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 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 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範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並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於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幹。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 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 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

第三章 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 公司視員工的工作表現於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 因試用期合格後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 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後工資調整的;

3) 對公司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准的。

第二條 提薪可以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第四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彙總,交公司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五條 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稽核彙總。調動核准程式按()檔案灰頂執行。

第六條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 錄用不滿一年;

2. 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 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 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 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 提薪標準

第四章 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 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 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 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 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准,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薪資,如有洩漏事件,另調他職;

2. 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 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 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部門薪酬管理制度2

1、目 的

規範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薪酬標準的確定。

3、薪酬設計原則

3.1 業績導向原則

本制度為確定員工薪酬的直接依據。員工最低工資的保障和業績考核的結果相結合,以體現公平、公正原則。

3.2 以崗定責,以責定權,權責對等,責利一致

薪酬向為公司持續創造價值的員工傾斜,對員工所創造的業績予以合理的回報。

3.3 可持續發展原則

薪酬要根據物價指數、國家經濟發展水平、本行業特點、本地區的工資水平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與公司的發展戰略相適應,與公司的整體效益的提高相適應。

3.4 保障基本收入,實行動態激勵

4、薪酬結構

本公司員工薪酬由以下部分構成,員工因不同情況可享受其中的部分或全部。

工 資=固定工資(含崗位工資和技能工資)+績效工資+津貼

津 貼=工齡津貼+伙食津貼+通訊津貼+特殊崗位津貼

4.1.1 固定工資

每個月固定發放給員工,不參與績效考核的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和技能工資。固定工資在工資中所佔比例根據績效考核需要而確定。

4.1.2 績效工資

與員工為公司所創造的價值相關,是對員工完成業務目標而進行的獎勵,與公司的年度經營目標與利潤相關,同公司的績效考核制度密切相關,可以是銷售佣金、專案提成等。

計算公式如下: 員工實際績效工資=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部門績效考核係數×個人績效考核係數

4.2 津 貼

津貼是對員工的工作經驗、勞動貢獻等的積累所給予的補償。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福利津貼專案及享受標準進行調整。津貼包括:

4.2.1 工齡津貼

公司根據員工為公司服務年限的長短給予的津貼。以員工在為公司的服務年限作為工齡津貼計算依據,服務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 元,工齡最早期限從 年 月 日開始計算,工齡工資月度最高 元,即最高計工齡 年。 年1月1日後入職的員工從入職日起計算(包括員工無論基於何種理由,離開公司後又回來的,工齡從新入職日起計算)。

4.2.2伙食津貼

公司按工作餐標準,為全體員工給予的津貼,伙食津貼的享受人員及標準見《福利津貼表》

4.2.3特殊崗位津貼

公司為部分特殊崗位員工所給予的津貼,特殊津貼的享受人員及標準見《福利津貼表》。

4.2.4通訊津貼

公司為部分員工在通訊方面所給予的津貼,通訊津貼的享受人員及標準見《通訊管理制度》

5、試用期薪酬、固定工資員工薪酬和實習生生活費

5.1 試用期薪酬

5.1.1 新員工必須經過試用期(特殊人才除外),試用期限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5.1.2 試用期間員工薪資為公司與其約定薪資的百分之八十。

5.1.3 特殊人才試用期以及薪酬級別由辦公室以《薪資定級審批表》呈送總經理參照市場標準和本制度相關標準確定。

6、薪酬定級

6.1 薪酬定級基本原則

6.1.1 每個職位的薪資等級應根據公司職務/崗位說明書,綜合考慮相關工作經歷、學歷、職稱、勞動技能、責任輕重及潛在發展因素而最終確定。

6.1.2 薪資等級的確定主要依據是職位等級,職位等級越高,相對價值越大,薪級越高。 6.1.3 薪酬按職位分為5等10級,每個職位所對應的是一個薪級區間,見《職位體系》。

6.1.4 由高一級職務兼任低一級職務或同時符合兩種或兩種以上薪酬條件時,享受高一級薪酬標準。

6.2 薪酬定級程式

薪酬定級時應綜合考慮崗位定級標準和學歷定級標準,以崗位定級標準作為確定年薪的主要標準。對員工的薪酬定級,應在確定其職位等級基礎上,綜合考慮其崗位勝任能力、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及其潛在發展因素。

6.2.1 新員工薪酬定級

新進員工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後,按以下規定評定其薪酬等級:

大專以上學歷或有全國通用的專業技術職稱且經公司認可聘任的員工,根據《試用期 考察表》考核得分,結合職位薪資起薪標準,並綜合考慮其他因素確定其薪資等級,特殊情況按流程報總經理裁定。

其定級起級標準及定級標準如下:

6.2.2 職位異動時的薪酬定級

a、同一職等間發生職位異動時,按其所在新崗位確定薪酬。

b、從現職等晉升至高職等時,按新崗位所在職等中的最低薪酬級別定級,若新崗位所在職等的最低薪酬比原崗位薪酬低,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比原薪酬高一級別的薪酬為其新崗位薪酬級別。

c、從現職等降至低職等時,按降職後的崗位確定其薪酬等級。

d、從現職等晉升至高職等時,可有1~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薪酬與原職等相同。試用期滿後由所在部門/生產廠提請綜合管理部填寫《薪資調整審批表》,經審批後執行。

6.2.3 晉級時的薪酬定級

a、原 則

年資原則:每個員工必須在現有的資格等級上至少滿兩年,才可晉升到上一薪級,即所謂“基本年限”。如果有特殊貢獻或優秀表現的,經總經理批准可超常晉級。

考評原則:晉級員工應經過正規、科學、合理的績效考評。

封頂原則:某職位的最終薪級是該職位所在職等中的最高薪級。

超常晉級:特殊情況下,可不按正常規定晉級。

b、超常晉級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為公司作出特殊貢獻。

當年被評為公司模範員工。

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員工。

c、晉級流程

由所在部門/生產廠以《薪資調整審批表》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查,行政企管分管領導批准後從下一月開始執行,主管/班長以上晉級還應經總經理批准。

6.2.4 降級時的薪酬定級

員工因不勝任工作而發生調職的,薪酬按新任崗位最接近的薪酬級別確定;員工經換崗培訓後任職新崗位後經考核仍不能勝任新崗位的,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7、薪酬兌現

7.1 員工薪酬按照公司《部門績效管理制度》進行考核後給予兌現。

7.2 員工職位在每月的15日(含15日)前異動,新職位薪酬標準從當月計發;員工職位在每月的15日之後異動,新職位薪酬標準從次月計發。

7.3 員工轉正在每月15日(含15日)前的,轉正薪資從當月計發;員工轉正在每月15日後的,轉正薪資按半個月計發;轉正在每月25日(含)後的,轉正薪資從次月計發。

7.4 生產廠停產放假時,放假員工的工資按每月保底工資標準發放。實發時按實際考勤天數計發。

7.5 固定工資和各種津貼在每月的15日發放,遇節假日或公休日可順延,發放及審批流程按照《票據稽核與資金支付審批程式》規定執行。績效工資根據《部門績效考核制度》按月度或季度或年度進行考核發放,福利發放按照相關法規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7.6 發放形式:所有薪酬均通過授權銀行,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發放。

部門薪酬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

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五、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六、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專案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專案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部門薪酬管理制度4

1.總則

1.1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導思想的原則

1.21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1.22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1.23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1.24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2.正式員工工資制

2.1適用範圍。

2.11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2.12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技能工資+津貼

2.2基礎工資。

2.21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

2.22基礎工資以隱祕形式發放。

2.3技能工資

公司技能工資按管理層分為3檔,按技能水平劃分為5級,以年終述職考評為調級主要依據;

2.4.工齡工資。

2.4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42工齡工資由轉正當月開始計算,滿一年月工資增長50元。

2.6.津貼。

2.6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通訊津貼、勞保津貼、加班補貼等;

2.6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3.關於基礎工資。

3.1.基礎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3.11公司基礎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確定;

3.1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基礎工資標準。

3.2.員工基礎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技能和級別,核定基礎工資;

4.關於技能工資

4.1.員工技能工資變更。

4.11.技能工資於每一年末全體員工述職大會後,依據公司全體員工相互打分評選(佔70%)及公司高層領導的考核意見(佔30%),為表現優異的若干員工統一調級。

4.12.與公司做出卓越貢獻者,由董事會研究特批可隨時調整。

4.2員工技能工資等級表

5.其他注意事項。

5.1.各類非法定假日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5.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5.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5.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6.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6.1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6.2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6.3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6.4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7.附則

7.1公司每月支薪日為10日。

7.2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73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年終績效制,即年底發年終獎金。

7.4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7.5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部門薪酬管理制度5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各職能部門、各分公司、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髮放辦法,進一步增強激勵和考核功能,明確勞資雙方勞動與薪酬關係,根據原工資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結合現階段管理需要,特修訂並頒佈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區域分部、各屬下分公司全體在職與在冊員工。

第三條修訂依據

1、董事會關於實行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崗位責任制及妥善調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見及公司新的發展規劃。

2、保障各階段經營目標的達成與績效管理的實施,體現責權利效有機結合的經營管理原則。

3、公司職能部門的設定、分公司分級管理和不同區域薪酬水平。

第四條指導原則

1、以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主要依據的原則。

2、以貢獻度、價值創造為薪酬激勵之核心的原則。

3、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原則。

4、客觀、公正、保密的原則。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競爭力的原則。

6、效益優先、風險與利益對等共享的原則。

7、個人收入由本人創造及實施有效正負激勵的原則。

第五條指導思想

建立以“崗位績效工資制”為主體、相容“專案激勵工資制”、“營銷激勵工資制”、“計件與包乾工資制”等多種個性化工資計算辦法的薪酬分配體制,形成多元化、靈活性強、務實有效的薪酬綜合管理體系。

第六條職責

1)薪酬制度與激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執行;

2)薪資、獎勵計算的稽核;

部門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採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行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條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通過採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通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後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週期,也可以專案為週期。

第六條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於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於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薪酬體系設計

第一條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範圍中,這樣的範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並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註: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檔案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徵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於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

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2

(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週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後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部門薪酬管理制度7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一條公司的薪酬分配製度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和兼顧公平三項基本原則。

第二條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員工薪酬的收入與其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和工作業績掛鉤。

根據簡單實用、便於操作的原則,公司在建立平等競爭、用人制度及相應的崗位基礎上,實行崗位係數工資制,體現以崗選人、以崗定薪、拉開差距、考核升級的原則。

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薪酬管理制度與人力資源管理緊密結合,體現能夠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勵人才、人盡其才的作用。

第二章管理規則

第三條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體化的原則,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及由公司直接聘任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管理,並實行統一的崗位係數工資制。

第四條以工程建設期為時間單位的公司各專案經理部聘用的員工的薪酬標準,由專案經理參照社會勞動力價格確定,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後,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備案。

第五條公司年度薪酬發放應嚴格控制在公司董事會核定的年度薪酬總額以內。公司總經理工作部根據總經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產經營指標,對公司的年度薪酬總額實行動態管理。

第六條公司任何部門未經總經理批准發放錢物,均視為越權行為,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公司員工的薪酬標準在簽訂勞動合同或崗位聘用合同時明確,主要根據勞動複雜程度、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環境等因素確定。

第三章薪酬構成

第八條公司員工的薪酬由三個單元構成:基本薪資、崗位薪資、獎金。

第九條薪酬各單元相加為員工實際薪酬。

第十條員工的基本薪酬為崗位對應的基本薪酬基數。

第十一條員工的崗位薪酬為崗位對應的基本薪酬基數x係數x實際出勤天數。

第十二條獎金分為月度獎、季度獎、年終獎及其他專項獎金,獎金基數由總經理根據當期的生產經營成效確定。

第十三條設立總經理專項獎,由總經理嘉獎當期為公司生產經營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總經理專項獎總額為當期獎金總額的30%。

員工的獎金為當期獎金基數x係數x出勤天數+總經理專項獎。

試用期內的員工薪酬標準按擬聘用崗位薪酬的60%執行。

第四章特殊情況下的薪酬計發

第十四條因工作需要,經部門以下領導批准加班加點,可以依據加班加點時間計發加班薪酬。

第十五條加班加點薪酬的計算方法為:

日薪酬=月基本薪酬/21.75天

小時薪酬=月基本薪酬/(月計薪天數x8小時)

第十六條加班加點薪酬的計算標準為:正常工作日加點為本人小時薪酬的150%。休息日加班薪酬為本人薪酬的200%,節假日加班薪酬為本人薪酬的300%。

第十七條員工依法享受本公司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期間,不扣發本人薪酬,但不得因為休假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條員工當月請病假、事假,超過三個工作日以上,當月薪酬按實際出勤天數x日薪酬計發。

第十九條員工請病假超過一個月(30天),基本薪酬按75%計發,崗位薪酬、獎金停發;請病假超過六個月基本薪酬按60%計發,請病假超過一年即被認為不能勝任在本公司工作,終止勞動合同,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章薪酬支付

第二十條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10日根據上月的考勤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酬。季度獎、年終獎和其他專項獎金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決定發放時間。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的薪酬不進行公開,由財務部在指定銀行設立個人賬戶,員工的薪酬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轉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二條薪酬計發人員及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薪酬情況,避免盲目攀比。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二十四條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酬總額內扣繳。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薪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簽發,於xxxx年xx月xx日釋出,從釋出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六條本薪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解釋。如有條款修訂,報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