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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是什麼時候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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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三方協議是什麼時候簽訂,歡迎閱讀與收藏。

三方協議是什麼時候簽訂

三方協議是什麼時候簽訂

三方協議在畢業前簽署。三方協議,也稱為就業協議。一般來說,畢業前每年六月前簽字是正常的。

三方就業協議書有效期是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為止。過了這個有效期則協議無效。

三方協議的有效期為三年。如果原協議具有勞動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明確報酬、期限和工作性質等,則應視為勞動合同。只要此後沒有更換或變更新合同,雙方就應該履行合同,合同有效。

籤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覆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08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準,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