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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先生孩子後投保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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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我們都必須先了解生育保險的相關政策,這樣才能避免享受不到生育保險的相關待遇,就像小劉一樣。

山東省先生孩子後投保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小劉2009年參加工作後,所在單位一直未參加生育保險,也沒有給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小劉為了獲取生育保險待遇,在結婚生子後才去補繳了一年的生育保險費。

先生孩子後投保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013年8月,臨沂市某公司女工小劉產後攜帶合法生育手續、住院費用以及補繳生育保險費的發票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要求領取生育津貼、報銷醫療費時,被告知手續不合規定,不能領取生育保險待遇。按照我省的有關規定,企業職工參加了生育保險並已繳費一年以上,合法生育的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那麼,小劉是哪些手續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社保機構不予支付的呢?

原來,小劉2010年參加工作後,所在單位一直未參加生育保險,也沒有給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小劉為了獲取生育保險待遇,在結婚生子後才去補繳了一年的生育保險費。

山東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10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併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這裡所說的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是指參保女職工分娩時已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雖然小劉是合法生育,但由於生育保險費是產後補繳的,社保機構遂決定不予支付生育保險待遇。

小劉未及時參加生育保險、未及時足額繳費是由用人單位造成的。根據《山東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規定應當參加生育保險而未參加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並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給予處罰,未參加生育保險期間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

看到這裡如果你還沒具體瞭解相關的生育保險政策的話那就趕緊行動吧,免得到時遇到和小劉差不多一樣的事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