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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通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繳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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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啟動學生參加居民醫保工作 財政補助540個人繳110元

2016南通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繳費標準

隨著新學期的到來,下一年度學生參加居民醫保工作也正式啟動。市醫保部門提醒廣大學生及家長,凡是在市區各類大、中、國小校、幼兒園就讀的所有在冊學生,包括保留學籍的學生,在辦理新生報名註冊時,需與往年一樣,同時辦理2016年度的居民醫保參保手續,繳費標準為650元,其中財政補助540元,個人只需繳納110元。

自市區實施居民醫保制度起,市財政每年都在加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投入力度,建立了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籌資機制和財政補助機制,今年人均財政補助達540元。屬於低保、特困家庭的學生和1-2級重殘學生本人個人不繳費,個人部分的居民醫保費由財政全額補助。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中分別包含了10元和40元的大病保險基金。

需要家長們注意的是,學生辦理下一年度居民醫保繳費是在每年秋季報到註冊時,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的',2016年度繳費期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參保學生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可以享受到門診統籌、門診大病、住院統籌、大病保險四個層次的醫療保障待遇。未在繳費期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學生,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居民醫保待遇。繳費期後補辦的,需在繳費滿6個月後才可享受到有關待遇。

新參保的學生在學校辦理好繳費手續後,還需到工農南路150號、市政務中心裙樓三樓的21-25號視窗辦理社會保障卡,並領取醫保病歷。16週歲以上的學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16週歲以下的可由家長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身份證或戶口簿、一寸免冠照片辦理。

報銷標準分別是:在簽約的定點社群衛生服務機構門診就醫,符合規定的費用可享受600元以內報銷50%的門診統籌待遇。門診大病病種包括惡性腫瘤放、化療;重症尿毒症透析、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器官移植後抗排異藥物治療;精神病,年度限額分別為4000元、30000元、2000元,報銷比例都是70%;年度內發生符合規定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0-8萬元報銷90%,8萬元-19萬元報銷95%。此外,參保的學生兒童在享受完基本醫療保險,或大病醫療救助待遇後,年度內個人負擔超過1萬起付標準的、符合大病保險保障範圍的住院及規定限額內大病門診的醫療費用,還可享受到上不封頂的大病保險待遇,且個人負擔越高報銷比例越高。具體為:起付標準以上、0-5萬元支付50%;5萬元-10萬元支付60%,10萬元-20萬元支付70%,20萬元以上支付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