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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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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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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

1. 按其應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之和的三分之二計算。

2. “兩保”人員按350元計算。

3.戶籍在市轄各區的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2年(不含24個月)的城鎮大齡失業人員按600元計算。如其應繳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之和的三分之二高於600元,則按其應繳的上述3項社會保險費最低標準之和的三分之二額度計算。

享受期限

1.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即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享受滿36個月時,距法定退休年齡時間不足2年的人員(不含第24個月)]享受期限可延長至退休;

2. 申報享受月份以靈活就業登記月份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繳費相一致的月份確定。

3. 已享受過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失業後重新從事靈活就業的,按甬政發[2008]63號檔案第二條第七款規定重新認定物件和享受期限。

4.按照甬政發[2006]43號檔案規定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未滿3年的人員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3年期滿時,距法定退休年齡時間不足2年的(含第24個月),享受期限可延長至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