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積體電路(IC)卡。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珠海社保卡登出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受理條件:
持有珠海市社會保障市民卡的人員,因死亡、失蹤、社保關係轉移外地、出國定居等原因終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的,同時辦理社保卡登出業務。
二、辦理方法:
在辦理社保卡登出時,應先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再到社保卡髮卡銀行各營業網點辦理社保卡登出,卡內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轉入社保卡對應的金融賬戶上。
三、所需資料:
(1)本人辦理: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社保卡。
(2)他人代辦: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社保卡、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辦理: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辦理。需提供監護人和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醫學出生證明》或戶口本(需能真實反映監護人關係)、申請人社保卡。
(4)因死亡登出賬戶時,需提供公證機關開具的'繼承公證書和合法繼承人身份證件原件。
四、珠海市社保卡的登出:
持卡人因死亡、出國(境)定居、轉移外地和外來務工人員返回原籍,可以登出珠海市社會保障(市民)卡。
1、辦理登出業務時,申請人憑原卡(或原卡掛失憑證)、身份證件到合作銀行服務網點辦理登出手續。
(1)持卡人因死亡登出賬戶時,申請人還需提供公證機關開具的繼承公證書和合法繼承人身份證件到合作銀行服務網點辦理登出手續。
(2)持卡人出國(境)定居登出賬戶時,還需公證機關證明材料、國(境)外身份證件到合作銀行服務網點辦理登出手續。
2、需由他人代理的,還須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卡片登出後,卡內醫保個人賬戶銷戶結餘資金轉入卡對應的個人金融賬戶。
3、其他非參保的持卡人可自行選擇是否登出社會保障(市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