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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廣州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繳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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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三部門聯合近日印發《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階段性調整廣州市工傷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從2015年10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本市工傷保險繳費標準20%。具體請看下面本站小編收集的資料!

2016年廣州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繳費標準

《通知》提出,廣州市擬分三個階段調整工傷保險費率:

第一階段是從2015年10月1日起,階段性調整本市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總體降低20%)。

自2015年10月1日起,將廣州市現行工傷保險繳費標準總體下調20%,即將廣州市一、二、三類行業的工傷保險繳費標準從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1.0%、1.5%分別下調為0.4%、0.8%、1.2%。

參保單位在《通知》印發前已按原標準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超過新標準的部分,從《通知》印發後當月新核定繳費臺賬應徵收的工傷保險費中予以抵扣。

第二階段是在2016年6月底前,按相關檔案規定,以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行業劃分,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將工傷保險的繳費費率調整為八個檔次(廣州現行工傷保險費率劃分為三個檔次),制定出臺新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具體標準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據初步測算,工傷保險繳費標準將總體降低約20%,與階段性調整標準基本持平。

第三階段是在2016年底前,執行新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

據測算,《通知》實施後,每月可為本市參保單位減輕工傷保險繳費負擔約1660萬元,每年約1.99億元。工傷保險總體費率從0.62%下降為0.49%,當期基金結餘率從35%下降至15%,當期基金仍可結餘約1.5億元/年。

之前多繳的`工傷保險費可追溯抵扣

第一階段將廣州市現行工傷保險繳費標準總體下調20%,即將本市一、二、三類行業的工傷保險繳費標準從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1.0%、1.5%分別下調為0.4%、0.8%、1.2%。

參保單位在《通知》印發前已按原標準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超過新標準的部分,從《通知》印發後當月新核定繳費臺帳應徵收的工傷保險費中予以抵扣。

全市參保單位每年可省錢1.99億元

據測算,《通知》實施後,全市參保單位每月可減輕工傷保險繳費負擔約1660萬元,每年約1.99億元。當期基金結餘率從35%下降至15%,當期基金仍可結餘約1.5億元/年。

廣州市人社局表示,《通知》實施後,本市工傷保險基金的當期結餘部分,扣除儲備金後已達到“收支平衡”的目標,可確保本市工傷保險制度健康執行和可持續發展。據統計,2014年工傷保險基金當期結餘3.92億元,滾存結餘39.43億元。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應當建立儲備金,市級統籌按照工傷保險基金徵收總額的15%建立儲備金,其中,市級儲備金留存10%,向省級儲備金上解5%。儲備金用於重大事故、職業康復、傷殘人員異地安置和基金不敷使用時的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