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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險繳費比例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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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對生育保險費率作出調整,生育保險費率由用人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1%下調至0.5%,此舉將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深圳生育保險繳費比例進行調整

據瞭解,《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深圳隨後出臺相關規定,將我市用人單位的職工全部納入了生育保險範疇,涉及人數超過1000萬。員工累計參保滿一年後就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憑社保卡在我市任何一家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開展母嬰醫療服務的社保定點醫療機構直接刷卡記賬。按照規定,生育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職工個人不支付。此次下調生育保險費率,進一步減輕了用人單位的負擔。

【生育保險知識】

什麼人蔘加生育保險?

答: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統稱用人單位)及其全部職工和僱工(統稱職工)參加生育保險。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本市註冊登記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參加生育保險。

原在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及其職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本市生育保險。

申請領取生育津貼的時間和期限?

答:職工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且用人單位已按《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向其墊付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可在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1年內,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

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用人單位可在為職工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並向職工墊付生育津貼後1年內,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

符合《規定》第三十二條情形的,由職工本人直接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