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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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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辦法養老金大於老辦法計發養老金時,那麼在老退休待遇的基礎上,接下來有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四川省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希望大家喜歡!

四川省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

四川省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

1、四川中人退休金補發,對於2014年以後國家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退休的人員,也稱中人,實行退休待遇新辦法,如果是老辦法待遇高,就按照老辦法發放,如果是新辦法待遇高,就按照新辦法,新辦法與老辦法的差額,乘以退休年數,第一年計發10%,第二年計發20%。

2、2019年1月起四川退休中人已經重新核算成功並且進行補發了,並且有不少中人拿到補發的退休金。雖說有的人領的錢多,有的人領的錢少,但都是按照同一個方案進行核算的,

即按以下標準重算養老金併發放:

如果新辦法養老金大於老辦法計發養老金時,那麼在老退休待遇的`基礎上,多出來的錢從2015年開始每年遞增10%每月進行補發,補發時間為10年。

1、2015年補發比例10%;

2、2016年補發比例20%;

3、2017年補發比例30%;

4、2018年補發比例40%;

5、2019年補發比例50%;

6、2020年補發比例70%;

7、2021年補發比例80%;

8、2022年補發比例90%;

9、2023年補發比例100%。

10、四川人社廳中人養老金補發的通知已經發下來,所以四川中人就多了一份福利。或許,本來的養老金並不多,但現在重算養老金,並且還補發養老金的,意味著福利待遇增加了。其實,無論是四川政府,還是中央政府,都一直關心百姓,提高養老金就是很好的體現。

經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出臺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部分人員退休費發放政策。獲省部級勞模榮譽等人員,其原來按月加發的退休費調整為退休時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由所在單位負責發放,所需經費從原渠道列支。

一次性退休補貼發放的範圍為: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有重大貢獻的高階專家等榮譽稱號,並符合國家和省原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條件,且在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原有加發退休費情況的其他人員,可參照處理。

對於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有重大貢獻的高階專家等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按照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在2015年底前只生育一個子女並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工作人員,可在退休時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退休時,其一次性退休補貼由所在單位申報、主管部門稽核後,報同級人社部門核准。

一次性退休補貼計算方法:一次性退休補貼標準=本人退休時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級別(薪級、崗位)對應2014年9月的基本工資標準×按國家和省政策規定可提高的計發比例×240個月。舉例來說,假設張某在2014年9月30日前獲得省勞模榮譽稱號,在2019年時從正處級崗位退休,那麼他退休時的一次性退休補貼=2014年9月張某所在單位正處級基本工資標準×按國家和省政策規定可提高的計發比例×240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確定“按政策規定可提高的計發比例”時,同時符合多個相同類別原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條件的,只能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發比例計算(另有政策規定的除外);同時符合多個不同類別原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條件的,可將各個計發比例累加計算。但是,按上述辦法確定提高的計發比例與按照川人發〔2006〕48號檔案規定的原退休費計發比例之和不得超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