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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高學歷人才生活補貼領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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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必須授予被補貼方某種利益:一般認為這種利益是受補貼方從某項政府補貼計劃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場中不能取得的價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廈門高學歷人才生活補貼領取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廈門高學歷人才生活補貼領取指南

申領資格:

此次政策覆蓋面廣新引進人才不僅包括新接收的高學歷畢業生還包括:新調入的在職人才、新來廈工作的歸國留學人員。

《實施辦法》規定自2017年7月10日起經廈門市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核准新引進廈門轄區工作且同時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人才屬於新引進人才:

具有廈門戶口;

引進時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經教育部認證在境外取得的碩士以上學位,其中碩士不超過35週歲、博士不超過40週歲;

經市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核准並已辦理入廈人事關係;

申請時在廈繳納社會保險費已滿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並且社會保險關係仍在申報單位。

申領限制:

新引進人才只享受一次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

未通過稽核的,可在引進之日起一年內再次提出申請。

已享受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的人才,晉升學歷學位的不予補差。

新引進人才只能享受一次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不得重複申報。未通過稽核的,可在引進之日起一年內再次提出申請。

已享受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的人才,晉升學歷學位的不予補差。參評並獲取享受市、區(園區)級其他更高標準生活補貼(津貼、補助)資格的,應按照“就高從優不重複”的原則,退回已享受的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後,方可享受其他更高標準的生活補貼。

個人或用人單位提供虛假材料,或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的,一經發現即撤銷資格,由用人單位負責追回補貼,並依照廈門市公共信用資訊管理辦法,將個人和用人單位有關資訊納入廈門市公共信用資訊管理平臺。

申領攻略:

全程網辦,直接發到個人賬戶這筆補貼,應該如何申領呢?

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實行“全程網辦”申報時無需提交紙質材料,無需到視窗辦理補貼資金也無需層層轉發可一次性發放至人才個人賬戶。